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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亚微透: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2-1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386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二月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张云李建革王爱国蒋励王玉新陈宇峰陈强钱技平沈金涛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名:

李建革钱技平沈金涛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张云王爱国王少华蒋励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目录

释义....................................................3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4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4

(一)本次发行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4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5

(三)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5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5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5

(二)发行数量...............................................5

(三)发行价格...............................................6

(四)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6

(五)发行对象...............................................6

(六)限售期安排..............................................7

(七)上市地点...............................................8

(八)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8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12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12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18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

说明...................................................19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19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20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22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22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22

(二)发行人律师.............................................22

(三)审计机构..............................................23

(四)验资机构..............................................23

1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24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24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24

(二)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24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25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25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25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25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26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情况的影响....................................26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26

(六)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26

第三节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27

一、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7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7

第四节有关中介机构声明..........................................29

第五节备查文件..............................................33

一、备查文件目录.............................................33

二、查阅地点...............................................33

(一)发行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3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3

三、查阅时间...............................................33

2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指含义

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报告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指书行情况报告书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指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泛亚微透采用竞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指象发行份之行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募集说明书》指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指发行方案》《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指认购邀请文件》《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指申购报价单》《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指股份认购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国泰海通

发行人律师、君合指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A 股、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差上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3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关于本次发行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如下:

1、2025年8月26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2、2025年9月11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3、2025年9月25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4、2025年11月14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5、2025年12月19日,上交所出具《关于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上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6、2026年1月14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2号)。

4(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2026年2月2日向本次发行的18名获配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专用账户,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2月9日出具的天健验

〔2026〕58号《验资报告》,截至2026年2月4日17:00止,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

671498724.00元。

2026年2月5日,主承销商在扣除发行人尚未支付的保荐费用、承销费用

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2月9日出具的天健验

〔2026〕57号《验资报告》,截至2026年2月5日止,发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608958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71498724.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938679.22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4560044.78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8608958.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655951086.78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三)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

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

5根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

量为不超过本次拟募集金额总额67149.88万元/发行底价73.24元/股所计算的股数9168470股与《募集说明书》中载明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27300000股(含本数)”的孰低值,即9168470股。

根据意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为

860895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71498724.00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即

9168470股),已超过《发行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026年1月28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73.24元/股,该价格为发行底价。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78.00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6.50%。

(四)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1498724.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938679.2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4560044.7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未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规模上限67149.88万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78.00元/股,发行股数8608958股,募集资金总额

6671498724.00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8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本次发行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序获配数量限售期

获配投资者名称获配金额(元)号(股)(月)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25641019999980.006

伙)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0012885809984.006

3王建平32051224999936.006

4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89743569999930.006

5吴秀芳26923020999940.006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0512886199984.006

北京暖逸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暖逸欣

725769220099976.006

积极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6153874999964.006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

925641019999980.00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8717930199962.006

11田万彪25641019999980.006

1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3461549499970.006

13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6089751549966.006

14李渊25641019999980.006

15郭建华25641019999980.006

16宋健尔25641019999980.006

海南东方润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方

1725641019999980.006

润泽韧心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8罗捷敏21973417139252.006

合计8608958671498724.00-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7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

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公司及主承销商于2026年1月27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及《会后事项承诺函》,并启动本次发行。

在公司及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后,有7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名单》的基础之上增加该7

名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冯永亮

2北京暖逸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青岛鸿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李渊

5郭建华

6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房铭

在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截至发行申购日(2026年1月30日)前,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383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邀请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上述合计383名投资者包括:发行人前20名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3家、证券公司20家、保险机构21家、

8其他机构263家、个人投资者36位。

经主承销商与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核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相关要求。

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发行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等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 2026 年 1 月 30 日(T 日)9:00-12:00,在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主承销商共收到28名认购对象递交的《申购报价单》。经主承销商与本次发行见证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28名认购对象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投资者及其管理产品的申购亦符合《认购邀请书》要求,均为有效报价。

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是否缴纳保是否为有效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申购金额(元)(元/股)证金申购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

190.0020000000.00是是

伙企业(有限合伙)

88.5920400000.00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5.9931800000.00-是

82.9985810000.00

86.0020000000.00

3王建平83.0025000000.00是是

81.0025000000.00

9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485.6370000000.00是是

司-传统产品

85.5820000000.00

5吴秀芳是是

80.0421000000.00

84.3139700000.00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

81.0186200000.00

北京暖逸欣私募基金管理83.0020100000.00

7有限公司-暖逸欣积极成长80.1020100000.00是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5.0020500000.00

82.6875000000.00是是

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7.28126000000.00是是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9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82.3920000000.00是是限合伙)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1080.3630200000.00-是

公司

11田万彪80.3520000000.00是是

80.1820000000.00

1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

78.0049500000.00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80.1130000000.00

13-是

司78.1151550000.00

14李渊80.0020000000.00是是

80.0020000000.00

15郭建华75.0020000000.00是是

74.0020000000.00

79.2420000000.00

16宋健尔78.2420000000.00是是

77.2420000000.00

海南东方润泽私募基金管79.0020000000.00

17理有限公司-东方润泽韧心76.0020000000.00是是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3.2420000000.00

18罗捷敏78.0020000000.00是是

19冯永亮78.0020000000.00是是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

20司—瑞华精选10号私募证77.3333000000.00是是

券投资基金青岛鸿竹资产管理有限公

21司-鸿竹互强芯富3号私募76.8820000000.00是是

证券投资基金

76.6020000000.00

22杨岳智73.3026000000.00是是

73.2426100000.00

10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

2376.4220000000.00是是

24贺伟75.2020000000.00是是

25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75.16 20000000.00 - 是

74.3020000000.00

26房铭73.7720000000.00是是

73.2420000000.00

27陈学赓73.3720000000.00是是

28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3.2520000000.00-是

3、发行对象与获配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以上

28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以78.00元/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8家,本次发行数量为860895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71498724.00元。

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获配数量限售期

序号获配投资者名称获配金额(元)

(股)(月)

1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641019999980.006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0012885809984.006

3王建平32051224999936.006

4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89743569999930.006

5吴秀芳26923020999940.006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0512886199984.006

北京暖逸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暖逸欣积

725769220099976.006

极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6153874999964.006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

925641019999980.006企业(有限合伙)

10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8717930199962.006

11田万彪25641019999980.006

1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3461549499970.006

13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6089751549966.006

14李渊25641019999980.006

15郭建华25641019999980.006

16宋健尔25641019999980.006

11海南东方润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方润

1725641019999980.006

泽韧心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8罗捷敏21973417139252.006

合计8608958671498724.00-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CAXTFQ5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住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金融谷商务中心26幢

办公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 D 座办公楼 1803出资额123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小冬)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经营范围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256410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办公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 D 座办公楼 1803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

经营范围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股数(股)1100128

12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3、王建平

名称王建平

身份证号码32111*************投资者类别自然人投资者住所江苏省无锡市

获配股数(股)320512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4、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MACNA4WK2B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8层803室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注册资本33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任小兵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经营范围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股数(股)897435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5、吴秀芳

名称吴秀芳

身份证号码34010*************投资者类别自然人投资者住所上海市长宁区

获配股数(股)269230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3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45楼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

经营范围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1105128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7、北京暖逸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北京暖逸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1MA01YFP11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3号1幢二层204-04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 16 号 11C107出资额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郭艳红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

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经营范围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

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股数(股)257692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住所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1101号华泰金融大厦7-8层注册资本6006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经营范围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961538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9、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名称

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D1C19N企业类型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办公地址冲基金中心407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住所冲基金中心407出资额38125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前海船海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经营范围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

获配股数(股)256410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0、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5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1813093L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728号9楼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728号

注册资本13272.4224万元法定代表人鲁伟铭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经营范围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387179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1、田万彪

名称田万彪

身份证号码23010*************投资者类别自然人投资者住所安徽省合肥市

获配股数(股)256410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834917Y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嘉昱大厦15-20层注册资本1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向勇

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获配股数(股)634615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3、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5007761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住所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28-29楼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庄园芳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

经营范围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660897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4、李渊

名称李渊

身份证号码33028*************投资者类别自然人投资者住所浙江省宁波市

获配股数(股)256410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5、郭建华

名称郭建华

身份证号码14010*************投资者类别自然人投资者住所山西省太原市

获配股数(股)256410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716、宋健尔

名称宋健尔

身份证号码42010*************投资者类别自然人投资者住所北京市西城区

获配股数(股)256410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7、海南东方润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海南东方润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MA5U1BFT1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区亚太金融小镇南 12 号楼 A 区住所

21-04-129号

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区亚太金融小镇南 12 号楼 A 区办公地址

21-04-129号

出资额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英楠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经营范围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获配股数(股)256410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8、罗捷敏

名称罗捷敏

身份证号码35020*************投资者类别自然人投资者住所福建省厦门市

获配股数(股)219734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

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本次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

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王建平、吴秀芳、田万彪、李渊、郭建华、宋健尔和罗捷敏为自然人,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无需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产品、社保基金产品、养老金产品、企业年金计划等产品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其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19务管理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

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其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公募基金产品、社保基金产品、养老金产品、企业年金计划等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暖逸欣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海南

东方润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

投资基金,已按照该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保险机构投资者,其参与本次发行的产品属于养老金产品、保险资管产品和保险资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当然机构专业投资

者(A)、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B)、自然人专业投资者(C)、认定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D)及认定自然人专业投资者(E)5 个类别,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保守型)、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5 个等级。

20本次泛亚微透向特定对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4(中等偏高风险),专业

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 C4(积极型)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

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产品风险等级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是(有限合伙)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是

3 王建平 自然人专业投资者(C) 是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

4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是

5 吴秀芳 普通投资者-C5(激进型) 是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是

北京暖逸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是

暖逸欣积极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是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

9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是

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是

11 田万彪 普通投资者-C5(激进型) 是

12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是

13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是

14 李渊 普通投资者-C4(积极型) 是

15 郭建华 自然人专业投资者(C) 是

16 宋健尔 普通投资者-C5(激进型) 是

海南东方润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17 司-东方润泽韧心 1 号私募证券投资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是

基金

18 罗捷敏 普通投资者-C4(积极型) 是经核查,本次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21(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均承诺不存在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综上所述,本次认购对象的资金来源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

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保荐代表人:张啸天、张晓伟

项目协办人:窦照锋

项目组成员:张贵阳、周筱俊、付戈城、宋思源、张跃骞、欧阳盟、孙志勉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二)发行人律师

机构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李忠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益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经办律师:李瑮蛟、覃正伟

联系电话:0755-88265288

22传真:0755-88265537

(三)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沈培强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 1336 号华润大厦 B座31楼

签字会计师:赵丽、沈佳伟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沈培强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 1336 号华润大厦 B座31楼

签字会计师:赵丽、吴晨希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23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6年1月20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限售数量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股)

(%)(股)

1 张云 A 股流通股 25364907 27.87 -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

2 A 股流通股 4138055 4.55 -

公司常州赛富高新创业投资

3 A 股流通股 4050000 4.45 -中心(有限合伙)

4 邹东伟 A 股流通股 3113131 3.42 -

5 严献忠 A 股流通股 1697427 1.8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兴全合远两年持有期 A 股流通股 1575548 1.73 -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杨明之 A 股流通股 1328014 1.46 -

8 昌建忠 A 股流通股 1321430 1.45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

9 成长焦点混合型证券投 A 股流通股 1315429 1.45 -

资基金北京厚毅资本管理有限

10 公司-厚毅-聚宝盆 1 A 股流通股 1100000 1.21 -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4500394149.46-

(二)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测算如下(最终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

持股比例限售数量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股)

(%)(股)

1 张云 A 股流通股 25364907 25.46 -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

2 A 股流通股 4138055 4.15 -

限公司

24持股比例限售数量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股)

(%)(股)常州赛富高新创业投

3 A 股流通股 4050000 4.07 -

资中心(有限合伙)

4 邹东伟 A 股流通股 3113131 3.1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兴全合远两年持

5 A 股流通股 2216574 2.23 641026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严献忠 A 股流通股 1697427 1.70 -

7 杨明之 A 股流通股 1328014 1.33 -

8 昌建忠 A 股流通股 1321430 1.33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

9 富成长焦点混合型证 A 股流通股 1315429 1.32 -

券投资基金北京厚毅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厚毅-聚宝

10 A 股流通股 1100000 1.10 -

盆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4564496745.82641026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860895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张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有利

25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布局和行业发展趋势。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涉及对公司现有业务及资产的整合,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及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情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对发行人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本次发行后,公司继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26第三节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

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

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27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的相关要求,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相关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

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

28第四节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字:

窦照锋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啸天张晓伟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字:

朱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9发行人律师声明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李忠经办律师李瑮蛟覃正伟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30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丽沈佳伟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沈培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31验资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丽吴晨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沈培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32第五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前漕路8号

电话:0519-86735535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

电话:021-38676666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33(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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