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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元科技: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5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388证券简称:嘉元科技公告编号:2024-024

转债代码:118000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廖平元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

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2)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经审议,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依法运作。

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公司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裁(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经审议,公司2023年度总裁(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状况;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带领经营团队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各项工作。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经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经审议,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及2024年度经营计划,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制定的,公司所作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本预算报告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行业政策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经审议,公司拟进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一致。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

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可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授权总裁(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1)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体现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战略和方式,有效提高了公司非财务信息的信息披露透明度。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1)经审议,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结合2023年实际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各自撰写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各位独立董事分别出具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1)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廖朝理、张展源、吴忠振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经审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持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经审议,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董事会同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报出《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五)审议《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1)经审议,根据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各项考核指标、年度经营业绩

及公司经营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司核发给公司董事的2023年度薪酬金额为4095904.20元(公司部分董事兼任公司高管人员,该薪酬纳入公司董事薪酬范围),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及公司业绩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3)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5)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经审议,根据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各项考核指标、年度经营业绩

及公司经营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司核发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2023年度薪酬金额为3926246.23元(部分高管人员由公司董事兼任,该薪酬纳入公司董事薪酬范围),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及公司业绩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3)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廖平元先生、杨剑文先生、刘少华女士、李建国先生和叶敬敏先生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刘少华女士回避表决。

(5)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的

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时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实际情况、发展目标、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

状况、所处发展阶段及规划、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和股东要

求及意愿等重要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战略发

展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1)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贯彻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坚守“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以为全体股东创造持续增长的价值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和“增厚股东回报”为行动路径,结合公司战略规划、生产经营等情况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经审议,本次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对2024年度资金使用的需求,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对公司无不利影响。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子公司业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经审议,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择机向特定对象

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经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

式符合报告编制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

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3)本议案关联董事廖平元先生、杨剑文先生、刘少华女士、李建国先生和叶敬敏先生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刘少华女士回避表决。

(5)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3)本议案关联董事廖平元先生、杨剑文先生、刘少华女士、李建国先生和叶敬敏先生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刘少华女士回避表决。

(5)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为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

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

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等;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

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在授予前将限制性股票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

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3)本议案关联董事廖平元先生、杨剑文先生、刘少华女士、李建国先生和叶敬敏先生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经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9日,会议主要审议并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4)。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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