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8证券简称:嘉元科技公告编号:2025-062
转债代码:118000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数: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0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8.42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前):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91.5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8%。其中,首次授予251.38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9%,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6.24%;预留40.1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9%,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3.76%。
3、授予价格(调整前):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8.85元,预留授予价格为每股10.23元。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44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39人,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生产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可归属比例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40%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之日起36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30%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可归属比例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50%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之日起36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或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增长率(Am)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现金分红比例(Bm)(定比2023年)
第一个归属期202410%34%
第二个归属期202520%35%
第三个归属期202630%36%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增长率(Am)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现金分红比例(Bm)(定比2023年)
第一个归属期202520%35%
第二个归属期202630%36%
根据公司每年业绩的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归属安排如下: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情况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X1=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A) 70%×Am≤A<Am X1=A/Am×100%
A<70%×Am X1=0%
B≥Bm X2=100%
现金分红比例(B) 70%×Bm≤B<Bm X2=B/Bm×100%
B<70%×Bm X2=0%
各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取 X1和 X2的孰高值公司层面可归属数量计算方法:
公司层面各期可归属数量=各期可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S、A、B、C、D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S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80%5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当年度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廖朝理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4月27日至2024年5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8)。
4、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5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4)。
5、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与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授予价格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
授予日期授予数量(万股)授予人数(元/股)余数量(万股)
2024年5月22日8.85250.5014441
2025年3月14日10.2341.00390
注:上述信息为各授予日的相关信息。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各期归属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尚未归属。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5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
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98.42万股。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4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5票回避。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40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8.42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首次授予部分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三)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5月22日,即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等待期已经届满,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1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符合归属条件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足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属任职期限要求。
任职期限。
(四)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对应考 营业收入增长率(Am) 现金分红比例归属期
核年度 (定比 2023 年) (Bm)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出
第一个归属期202410%34%具的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考核指标业绩完成情况公司层面归属比例(2025)第6790号):
A≥Am X1=100% 公 司 2024 年 营 业 收 入 为营业收入增长
70%×Am≤A<Am X1=A/Am×100% 6522268970.73 元,公司
率(A)
A<70%×Am X =0% 2024 年营业收入定比 2023 年1增长31.27%;公司层面业绩考
B≥Bm X2=100%现金分红比例核符合归属条件。公司层面的
70%×Bm≤B<Bm X2=B/Bm×100%
(B) 归属比例(X)为 100%。
B<70%×Bm X2=0%
各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取 X1和 X2的孰高值(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剩余仍然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在职的140名激励对象其第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个归属期个人层面考核均为核结果划分为 S、A、B、C、D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 S/A,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100%。
考核评级 S A B C D 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不含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80%50%0%4名已离职的员工,作废上述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当年度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人员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已经公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
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议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
(四)激励对象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对于部分已获授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五)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2024年度公司层面考核和个人考核结果已达标,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归属的情形,激励对象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其考核结果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一)首次授予日:2024年5月22日
(二)可归属数量:98.42万股
(三)可归属人数:140名
(四)授予价格:8.84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首次授予第一本次归属数量已获首次授予个归属期可归占首次已获授序号姓名职务限制性股票数属限制性股票予限制性股票量(万股)数量(万股)数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1杨剑文董事、总裁(总经理)6.63002.652040.00%
董事、联席总裁、核心技术人
2刘少华6.61002.644040.00%
员
3李建国董事、常务副总裁5.18002.072040.00%
4叶敬敏董事、副总裁5.58002.232040.00%
5王俊锋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5.64002.256040.00%
6李恒宏副总裁、董事会秘书4.90001.960040.00%
7叶铭副总裁5.59002.236040.00%
8肖建斌副总裁5.16002.064040.00%
9廖国颂财务负责人4.96001.984040.00%
10李建伟副总裁4.28001.712040.00%
11叶成林副总裁5.40002.160040.00%
12王崇华核心技术人员2.36000.944040.00%
13王洪杰核心技术人员1.22000.488040.00%
小计63.510025.404040.00%
二、其他
生产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共计127人)182.540073.016040.00%
合计(140人)246.050098.420040.00%
注:上述表格中的激励对象不含已离职的人员。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度业绩以及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已达标,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归属的情形,激励对象其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其考核结果真实、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14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事宜,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数量为
98.42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调整、归属及作废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
告出具日,嘉元科技已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归属以及作废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嘉元科技及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归属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九、上网公告附件
1、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