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9证券简称:普门科技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6年2月5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689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2848.573万股的3.94%。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
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已就《激励计划(草案)》与本次激励对象达成一致。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以2026年2月5日为授予日,向268名激励对象授予168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10元/份。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出具了关于《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1/8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1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09)。
3.2026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月 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4.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
5.2026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2月5日为授予日,向268名激励对象授予168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10元/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
2/8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
相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3/8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6年2月5日为授予日,以14.10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68名激励对象授予1689万份股票期权。
(四)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2月5日
2.授予数量:1689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2848.573万股的3.94%。
3.授予人数:268人
4.行权价格:14.10元/份
5.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4
个月、26个月、3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行权安排行权安排行权时间可行权比例自授予日起1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
第一个行权期2630%起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授予日起2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
第二个行权期30%起3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授予日起3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
第三个行权期起50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8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股票期权约占授予股票约占公告日股姓名国籍职务数量(万份)期权总数比例本总额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项磊中国董事150.89%0.04%
王红中国董事、财务总监150.89%0.04%
刘敏中国职工代表董事150.89%0.04%
邱亮中国副总经理301.78%0.07%
李大巍中国副总经理402.37%0.09%
路曼中国董事会秘书150.89%0.04%
王铮中国核心技术人员100.59%0.02%
彭国庆中国核心技术人员100.59%0.02%
小计1508.88%0.35%
二、其他激励对象(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共计260人153991.12%3.59%
小计153991.12%3.59%
合计1689100%3.9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上激励对象包括 1名中国香港籍人士曾麟贵及 2名外籍人士EDUARDO FRANCISCOMAYURI CAICEDO、ANGEL YIGON ZHENG ZHENG,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 16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为0.95%。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5/8(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人员、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同意确定以2026年2月5日为授予日,以14.10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68名激励对象授予1689万份股票期权。
三、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
(Black-Scholes Model)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授予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13.78元/股(授权日收盘价)2.有效期分别为:14个月、26个月、38个月(授权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3.历史波动率:13.40%、16.42%、15.02%(采用上证综指近14个月、26个月、38个月的年化波动率)4.无风险利率:1.3104%、1.3634%、1.3806%(取中国国债1年期、2年期、
3年期最新收益率)
5.股息率:1.5171%(采用公司近三年股息率)
6/8(二)预计股票期权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假设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且在各行权期内全部行权,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数量预计摊销的总费用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万份)(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16891730.28735.58597.49330.9866.23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权日、授权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稍有影响。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维持团队稳定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等事项。
五、上网公告附件(一)《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7/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三)《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