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
留第二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第二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
单进行核实,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中,除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外,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第二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129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2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2380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