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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成超声: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1-0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392证券简称:骄成超声公告编号:2026-002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鉴霖企管”)持有公

司股份75875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6%,其中6467542股已于2023年9月27日起上市流通,1120042股已于2025年9月29日起上市流通。以上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鉴霖企管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896896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4%。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将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鉴霖企管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持股数量7587584股

持股比例6.56%当前持股股份 IPO前取得:7587584股(为 IPO前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来源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有数量(股)持有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段忠福

75875846.56%业(有限合伙)担任鉴霖企管普通合伙人

第一组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段忠福200120.02%

合计76075966.57%—

注:上表变动比例数相加之和与合计数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减持数量减持比减持价格区间前期减持计划披股东名称减持期间

(股)例(元/股)露日期

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2025/4/30~2025年3月24

21287801.84%50.00-54.50

伙企业(有限合伙)2025/6/17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896896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64%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157333股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739563股减持期间2026年1月30日~2026年4月29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为 IPO前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1、鉴霖企管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鉴霖企管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首

发前股份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2)本企业在持有发行人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同时减持比例不超过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限售规定。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披露减持计划,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

(3)本企业减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公司上市后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上述承诺约束。

鉴霖企管进一步承诺:本企业在持有发行人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间接股东的承诺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段忠福、陆军、殷万

武、孙凯、赵杰伟、石新华、孙稳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3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段忠福、陆军、殷万武、孙凯、赵杰

伟、石新华承诺: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段忠福、孙凯、赵杰伟、石新华进一步承诺: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4)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殷万武、石新华、孙稳进一步承诺:本人作为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累积计算使用,且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不存在法律法规或《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4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走势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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