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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成超声: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1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392证券简称:骄成超声公告编号:2026-024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

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10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利息摊销等)的影响;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34396.13万元,

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4720008股(含本数)。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股数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股份支付、股权激励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54.71万元,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52.30万元。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预测净利润在2025年度预测基础上

按照下降10%、不变、增长10%三种情景分别计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2025年度/2025年122026年度/2026年12月31日

项目月31日发行前发行后

期末总股数(股)115733360115733360150453368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元)1343961320.00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股)34720008

情景1:假设公司2026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保持不变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54.7111754.7111754.7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9252.309252.309252.3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041.020.9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041.020.9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0.820.800.76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0.820.800.76益(元/股)

情景2:假设公司2026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增长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54.7112930.1812930.1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9252.3010177.5310177.5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041.121.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041.121.0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0.820.880.84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0.820.880.84益(元/股)

情景3:假设公司2026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下降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54.7110579.2410579.2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9252.308327.078327.0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040.910.8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040.910.8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0.820.720.69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0.820.720.69益(元/股)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而募投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司的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因此,本次发行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即期回报在短期内有所摊薄。

此外,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进而导致公司未来的业务规模和利润水平未能产生相应增长,则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详见《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部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专业提供超声波技术及应用解决方案的供应商,主要从事超声波焊接、检测及裁切设备和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半导体等领域,包括新能源电池超声波设备、线束连接器超声波设备、半导体超声波设备、非金属超声波设备、检测及其他设备、配件等。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半导体先进超声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高性能

功率超声设备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检测超声技术平台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系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基础上,结合市场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公司现有业务的进一步提升和拓展。

其中,半导体先进超声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高性能功率超声设备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半导体、线束连接器、新能源电池领域的产

品产业化能力,优化公司产品产能战略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技术成果转化能力,不断推动公司产品技术升级迭代。

检测超声技术平台建设项目将持续深化公司超声波产品相关底层技术的研究,为公司拓展更多的应用市场、开发更广泛的超声技术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从而为公司业务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动力。

补充流动资金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司未来经营性现金流需求,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为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才储备

公司拥有一批在超声波技术领域具备丰富的研发工作经验和创新能力的专业人才,并不断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组建了一支极具竞争力的研发团队。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347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的比例为

36.45%,专业和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有效保障了公司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的研发技术团队拥有丰富的研发工作经验和创新能力,涵盖机械、电气、声学、软件、算法、电子电路等不同学科的人才。专业完备、高素质的人才队伍能够保障公司可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快速发展。

同时,为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力需求,公司将根据岗位性质和整体人力资源战略,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招聘等多种方式进行人员补充。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公司各部门将预先规划所需的岗位和工种,确保项目具备充分的人力资源储备。

2、技术储备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海市科技小

巨人企业、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企业、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2023年度上海市级企业设计创新中心及2024年上海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公司已取得有效授权专利362项,软件著作权62项,充分体现了公司的

科研实力和技术创新优势。

经过多年的研发和技术积累,公司已形成了以超声波技术为核心的超声波技术平台,拥有能够覆盖超声波工业应用全流程的技术链,可以为客户提供从超声波电源设计与开发、压电换能器仿真设计与开发、声学工具设计、控制器设计与

开发、智能在线检测和自动化系统设计于一体的超声波工业应用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通过自身的超声波技术平台,拥有以超声波技术为基础向不同行业应用拓展的能力,可根据下游不同行业的需求开发出满足应用要求的各类超声波设备。

3、市场储备

公司自成立至今,凭借自身的研发技术能力、高端人才储备、完善的销售和服务网络优势,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和声誉。基于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生产制造能力以及可靠的质量保证,公司产品获得了众多知名客户的认可,在客户资源方面积累了强大的竞争优势。

在新能源电池领域,公司积累了宁德时代、比亚迪等知名客户;在线束连接器领域,公司与莱尼、泰科电子、安波福、安费诺、住友、矢崎及比亚迪、中航光电、沪光股份、均胜电子、华丰科技、立讯精密、沃尔核材、八达光电等知名

客户保持良好合作;在半导体领域,公司与上汽英飞凌、中车时代、振华科技、士兰微、宏微科技、芯联集成、智新半导体、安世半导体、长飞半导体及华润微、

捷捷微电、奕斯伟集团、联合动力、臻驱科技等知名客户保持良好合作。

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与性能、完善的技术与服务,公司得到了业内众多知名客户的高度认可。公司通过与下游各领域知名客户保持紧密合作,不断提升自身知名度和竞争力,从而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

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提升公司竞争力,以填补即期回报。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的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二)积极落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助力公司业务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推动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战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不断提高质量,保证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经营和管控风险,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持续、科学、稳定的股东分红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制定了《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从而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相关主体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宏建作出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

证券交易所制定或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相关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本承诺并给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应当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

证券交易所制定或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相关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本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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