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勤勉尽责、客观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在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合规经营水平持续提
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蔡贵龙先生、文广先生、张晓光先生3名成员组成,其中蔡贵龙先生、文广先生为独立董事,蔡贵龙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具备会计专业资格,能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履行监督职责。全体委员均具备公司治理、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规则的专业知识,拥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召开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
对各项议案进行充分审议并一致投赞成票。全年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批准报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第五届董事5、《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会审计委员2025年4月案》会2025年15日6、《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第一次会议告>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2025年4月
21、《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2025年22日
第二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2025年6月1、《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3
会2025年27日2、《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
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第五届董事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会审计委员2025年8月项报告>的议案》
4
会2025年12日3、《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第四次会议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2025年10
5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2025年月17日
第五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其具备相应的证券业务资格及上市公司审计服务能力,同意续聘事项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就2025年度审计计划、范围、重点事项及进度保持密切沟通,全程跟踪审计进展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经对其专业能力、工作效率、沟通配合及独立性等方面综合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严格遵循审计准则执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有效履行了审计职责。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审阅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结合公司业务特征及风险防控要求,督促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履行职责,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并推动整改落实。经审阅内部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全面审阅,重点核查财务报表编制的合规性、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应用的一致性、重大交易事项核算的准确性,以及资产负债结构、利润构成等关键财务指标的合理性。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就财务报告编制中的重点事项保持充分沟通,未发现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要求。
(四)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续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内部控制评价与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及时完成内部控制相关评价任务。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能够有效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要求,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均实现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组织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围绕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及工作方案等事项开展交流,持续关注审计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效保障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法定职权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对股东会运作、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财务核查及关联交易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保障公司治理规范高效运行。
四、总体评价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专业监督作用。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内外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等事项的事前审核,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稳健经营与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