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合规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请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