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5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刘微芳女士、独立董事郑佳春先生、董事汪美兰女士(任期届满前离任),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刘微芳女士担任,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025年9月9日,董事汪美兰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立春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补选杨立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决议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微芳女士、独立董事郑佳春先
生、职工代表董事杨立春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刘微芳女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能够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均由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内容
1第五届董事会2025-01-171.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初稿);
审计委员会第2.审议《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九次会议年度审计策略及关注事项》;
3.审议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1.审议以公司财务中心出具的2024年度财
第五届董事会22025-02-24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报送《公司2024审计委员会第年度业绩快报》;
十次会议2.与审计会计师进行审计中(第二次)沟通。
1.审议《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3.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初稿);
4.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初稿);
5.审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初稿);
第五届董事会6.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初
3审计委员会第2025-04-18稿);
十一次会议7.审议《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10.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11.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审议《2025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第五届董事会42025-08-123.审议《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审计委员会第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初稿);
十二次会议4.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内审报告》;
5.审议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内审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审计委员会第2025-10-222.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十三次会议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计委员会经对报告期内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认真评估,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相关资格以及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其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并按时且高质量地完成审计任务。
报告期内,在外部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深入讨论,通过充分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定期报告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均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监督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完善与实施。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查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审阅了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理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同时督促公司审计部认真落实内部审计工作,有效防范公司经营风险。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监督并推动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和管理流程的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各项制度,优化内部控制流程,有效防范相关风险,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025年8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修订和更新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在2024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全程参与并重点关注在审计前、审计中、审计后各关键环节,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高效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及时跟进审计工作进展,有序推进相关协调事项,有效提升了审计工作效率与质量。
四、总体评价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委员会各委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履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保障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对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切实有效地监督与指导,审计委员会持续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善与财务工作规范化运行,有效提升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与合规治理能力。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的职责,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履职,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内外部审计进展及内部控制成效等重要事项,充分发挥专业监督职能。同时,审计委员会将积极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公司持续稳健经营与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