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
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继续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
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鉴证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与容诚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进
行了充分沟通,认为容诚所审计小组成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经审计,容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18日,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1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届第九次会议,
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前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年报相关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同意其编制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策略及关注事项》。
3.2025年2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与负
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进行审计中沟通,认真听取了年度审计中重点关注事项、建议和意见等,对年度审计的重要时间节点的把握、询证回函的跟催等事项进行进一步确定,以保证年度审计报告能准时出具。
4.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后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5.2025年4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及容诚所对该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容诚所
对该评价报告的审计报告、《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以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并同意将上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尽职尽责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任的态度,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职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前、审计中、审计后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