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9证券简称:硕世生物公告编号:2025-044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837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3
普通股股东人数6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475425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475425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1.4373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1.437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国强先生主持,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胡园园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473754699.9519118250.034048830.0141
2.00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473814399.9536112280.032348830.0141
2.02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473814399.9536112280.032348830.0141
2.03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473814399.9536112280.032348830.0141
2.04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469834099.8391160310.0461398830.1148
2.05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470314399.8529112280.0323398830.1148
2.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470314399.8529112280.0323398830.1148
2.07议案名称: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470314399.8529112280.0323398830.1148
2.08议案名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470284799.8520112280.0323401790.1157
2.09议案名称: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473534799.9455137280.039551790.0150
2.10议案名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473784799.9527112280.032351790.01502.11议案名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473781999.9527112560.032351790.0150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
的股东(包含股东的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2/3以上通过。本次会议的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的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茹秋乐、韩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