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切实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2年3月5
成立时间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首席合伙人邱靖之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90人注册会计师1016人
2025年末职业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人员数量403人计师
业务收入总额25.01亿元
2024年业务收
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入(经审计)
证券业务收入9.12亿元客户家数154家
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
2024年上市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司(含 A、B股)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涉及主要业务
审计情况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考虑现有业务状况和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分别于2025年11月24日和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
1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
状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和内控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审计完成工作情况,如审计计划、独立性、审计方法、人员安排、重点关注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听取了天职国际关于审计过程中关注的事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就其重点关注事项与会计师沟通交流。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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