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规定,对路维光电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本年年初本次预计至3月31金额与上占同类上年实占同类关联交易本次预计日与关联年实际发关联人业务比际发生业务比
类别金额%人累计已生金额差例()金额例(%)发生的交异较大的易金额原因向关联方江苏路芯基于日常
采购商品半导体技5000.007.7729.78107.370.16经营及业或服务和术有限公务自然发承租房屋司展江苏路芯基于日常向关联方
半导体技5000.004.440.660.000.00经营及业销售商品术有限公务自然发或服务司展
合计/10000.0012.2130.44107.370.16/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1关联交易上年(前次)上年(前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
关联人类别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金额大的原因向关联方江苏路芯公司在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
采购商品半导体技10000.00107.37易额度时是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
或服务和术有限公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的,预计承租房屋司金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与关联关系
1、企业名称:江苏路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成立日期:2023年5月18日
4、法定代表人:孙学军
5、注册资本:54500万元
6、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路
177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
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
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
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苏州市路行维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9.5413%。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肖青担任江苏路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第15.1条第(十五)项的相关规定,江苏路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公司将就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后续,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关联方履约能力,如果发生重大不
2利变化,将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基于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服务和承租房屋、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服务等,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收付款。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并执行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在前述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并将持续关
3注上述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王琳颜利燕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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