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3证券简称:汇成股份公告编号:2025-063
转债代码:118049转债简称:汇成转债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汇成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19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汇成转债”当期转股价格7.61元/股的130%(含130%),即9.89元/股,已触发“汇成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汇成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汇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汇成转债”。
*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11月20日至2026年2月19日期间),若“汇成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以2026年2月20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汇成转债”有条件赎回的权利。
一、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的发行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3号),公司获准于2024年8月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1487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11487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4年8月7日起,至2030年8月6日止,票面利率
1/5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二)可转债的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114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11487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4年9月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汇成转债”,债券代码“118049”。
(三)可转债的转股期限根据有关规定和《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汇成转债”自2025年2月
13日起至2030年8月6日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7.70元/股。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汇成转债”转股价格由7.70元/股调整为7.6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5月16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汇成转债”的赎回条款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
2/5(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日及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19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汇成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不低于9.89元/股),已触发“汇成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可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汇成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汇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汇成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11月20日至2026年2月19日),如公司触发“汇成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汇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的情况经核实,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即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11月1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股东
3/5会审议取消监事会前的监事交易“汇成转债”的情况如下:
期间合计债券持有人名债券持有人期初持有数期间卖出数期末持有数买入数量
称身份量(张)量(张)量(张)
(张)
扬州新瑞连投控股股东、
资合伙企业持有5%以上242874009956301433110(有限合伙)股份的股东合肥芯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实际控制人
15280001528000
企业(有限合控制的企业伙)除上述情况外,其他相关人员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汇成转债”的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19日,公司未收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汇成转债”的计划。若上述相关主体未来拟减持“汇成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公司将以2026年2月20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汇成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汇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汇成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4/5联系电话:0551-67139968-7099
联系邮箱:zhengquan@unionsemicon.com.cn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