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3证券简称:汇成股份公告编号:2025-050
转债代码:118049转债简称:汇成转债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原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综合考虑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参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经公司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后,拟聘任致同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与天健所进行沟通确认。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39人
2024年末执注册会计师1359人
业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45人
1/5业务收入总额26.14亿元
2024年业务
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客户家数297家
审计收费总额3.86亿元
2024年上市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公司(含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A、B股) 涉及主要行业 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审计情况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目前,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职业保险购买和职业风险基金提取符合相关规定。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
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团队信息及审计费用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雷鸿,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成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蔡繁荣,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近
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2/5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公司根据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时间安排等因素并参照市场可比审计业
务的公允合理价格与致同所协商审计费用,并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进行监督和评估确认。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评价要素打分环节,审计费用报价的分值权重为
15%,审计费用报价得分=(1-∣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审
计费用报价要素分值权重。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上述定价原则与致同所协商确定
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约。目前预计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较公司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健所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所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原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参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经综合评估审慎研究后,拟聘任致同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3/5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对天健所及其审计团队多年来为
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感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
行了事前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和衔接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选聘方式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对本次选聘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公司在确保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前提下,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确定了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
及其他资源配备、审计费用报价、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共8个评
价要素以及各评价要素的评分标准,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向致同所发出书面邀请函,并于2025年8月8日收到致同所按照要求提交的全套选聘资料。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选聘文件进行审议,对致同所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二)审计委员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慎评估,认为致同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同意聘任致同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4/5(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监事会认为:致同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