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1证券简称:海博思创公告编号:2026-028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2362344股股份登记工作。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180092492股变更为18245483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0092492元增加至人民币
182454836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009.2492万元。18245.4836万元。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8009.2492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18245.483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通股18009.2492万股,公司未发行除普通通股18245.4836万股,公司未发行除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种类股份。
股以外的其他种类股份。
第六十九条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第六十九条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
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他授权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
1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业务规则及股东会通知,并由公司依法核定的其他地方。验。相关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董事会有权批准以删除第(十)条,序号依次调整,其他内容
下事项:不变
(一)除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二)除第四十六条第(十)项规定以外的
其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适用本条规定;
(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但未达到本章程规定的股东会审议标准的;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10%以上,但未达到本章程规定的股东会审议标准的;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10%以上,但未达到本章程规定的股东会审议标准的;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但未达到本章程规定的股东会审议标准的;
(七)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但未达到本章程规定的股东会审议标准的;
(八)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万元,但未达到本章程规定的股东会审
议标准的;
(九)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30万元以上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财务资助除外),且超过300万元,但未达到本章程规定的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超过10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
议应在会议召开5日前以专人送达、邮寄、议应在会议召开5日前以专人送达、邮寄、
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或其他能够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确认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情况紧急,的,可以随时以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说明。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以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或者其他
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说明。
第一百二十三条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第一百二十三条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
举手或书面表决。举手、书面表决、通讯表决或其他法律法规、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其他表决方式。
的前提下,可以用其他通讯方式(包括但不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限于传真、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的前提下,可以用其他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依法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修订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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