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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博思创: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411证券简称:海博思创公告编号:2026-015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肯定意见。

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11月1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

1件的104名激励对象授予610.167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1.46元/股。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2025年5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公司已于2025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向84名激励对象授予

2362344份股票期权。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二、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事由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2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行权价格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三)调整情况

根据上述方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1.46元/份调整为

10.36元/份。计算过程为P=P0-V=11.46-1.1=10.36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价格调整及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公司本次价格调整,调整事由、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及本次行权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后续行权登记、股份变更等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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