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6证券简称:恒烁股份公告编号:2025-026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庐阳区天水路与太和路交口西北庐阳中科大校友企业创新园11号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5
普通股股东人数5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163210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163210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8.658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8.6588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82637279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813407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XIANGDONG LU 先生主持,会
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周晓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3143899199.38941734810.5484196350.0622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3143899199.38941734810.5484196350.0622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3143899199.38941734810.5484196350.0622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3143899199.38941734810.5484196350.0622
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3143899199.38941734810.5484196350.0622
6、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3143899199.38941734810.5484196350.0622
7、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3143899199.38941734810.5484196350.0622
8、议案名称:《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3143899199.38941734810.5484196350.0622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关于续聘2025
4年度会计师事694783597.29561734812.4293196350.2751务所的议案》《关于2024年
7度利润分配方694783597.29561734812.4293196350.2751案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4、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琪、董一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