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以及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2024年末审计委员会委员情况
截至2024年末,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邢月改女士、独立董事王谦先生和董事顾岩先生组成,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邢月改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变更情况
2024年期初,审计委员会时任委员为独立董事魏会生先生、独立董事王谦
先生和董事顾岩先生。
2024年5月2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魏会生的辞职报告》,魏会生先生因
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魏会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由公司股东李太友先生提名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邢月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第1页共4页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4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2页共4页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容诚”)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容诚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容诚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在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公司会计政策选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未发现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三)审阅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意见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持续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规范运作情况,
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执行时遵照《公司章程》中有关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的相关规定,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协调经营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公司管理层及
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第3页共4页(五)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六)监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其职责和义务,
各成员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在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职责,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坚持不懈。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