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段发阶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会委员三名,实际参会委员三名,召开方式、召集方式、参会人数符合《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太友先生提名李太友先生、梁兴国先生、张淑强先生、刘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地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顾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委员会各委员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李太友先生、梁兴国先生、张淑强先生、刘纯先生、顾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太友先生提
名康鹏先生、何勇军先生、邢月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委员会各委员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条件及工作经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遣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康鹏先生、何勇军先生、邢月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特此决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