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4人,注册会计师815人。注册会计师中,有44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12家,审计业务收入210734.12万元,涉
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1/2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年10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在对2025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及时进行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
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在初审后,对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
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