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期权行权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康
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为世纪”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后续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期权行权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2022年9月1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3号),同意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90278股,并于2022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9316111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311570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45402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为世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实施、上市后行权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限售股。限售期为自行权日(2022年12月22日)起36个月,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62名,限售股数量合计为434236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数112493716股的比例为0.3860%。现限售期即将届满,上述限售股将于2025年12月22日起上市流通。
1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93161111股。
2022年12月22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完成行权,
共 62 人行权,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361862股。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93161111股变更为93522973股。
2023年5月16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93522973股转增为112227568股。
2024年3月11日,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完成行权,新增
股份266148股。公司总股本由112227568股变更为112493716股。
综上所述,公司总股本93161111股变更为112493716股。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其他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前述限售股股东因参与本次期权行权而取得的新增股份自行权日起36个月
内不得减持,并承诺上述禁售期限届满后应比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执行。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及转让限制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434236股
2、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22日
3、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2经2022年度权本次行权数
已获授予的本次行权益分派每10股量占已获授序号姓名职务股票期权数数量转增2股后本次予股票期权量上市流通数量数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
董事、副总
1庄志华121991365974391630%
经理
董事、副总
2戚玉柏经理、董事125687377064524730%
会秘书
董事、研发
3殷剑峰55450166351996230%
部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夏红147867443605323230%(离任)生命科学研
5 MA JUN 73934 22180 26616 30%
究院副院长
小计52492915747818897330%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57人)68127920438424526330%
总计(62人)12062083618624342363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4、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限售股434236
合计434236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
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期权行权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期权行权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杨凌姜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