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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發行人及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預託證券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截至月份:2024年2月29日狀態:新提交
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諾誠健華醫藥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2024年3月4日
I. 法定/註冊股本變動
1.股份分類普通股股份類別不適用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註1)是
證券代號09969說明
法定/註冊股份數目面值法定/註冊股本
上月底結存 25000000000 USD 0.000002 USD 50000
增加 / 減少 (-) USD
本月底結存 25000000000 USD 0.000002 USD 50000
本月底法定/註冊股本總額: USD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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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已發行股份變動
1.股份分類普通股股份類別不適用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註1)是
證券代號09969說明上月底結存1498482235
增加/減少(-)-548000本月底結存1497934235
2.股份分類普通股股份類別不適用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註1)否
證券代號 N/A 說明 該等股份為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的股票上月底結存264648217
增加/減少(-)本月底結存264648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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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已發行股份變動詳情
(A). 股份期權(根據發行人的股份期權計劃) 不適用
(B). 承諾發行將予上市的發行人股份的權證 不適用
(C). 可換股票據(即可轉換為將予上市的發行人股份) 不適用
(D). 為發行將予上市的發行股份所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安排,包括期權(但不包括根據股份期權計劃發行的期權)
1.可發行股份分類普通股股份類別不適用可發行股份將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註1)否
可發行股份的證券代號(如已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註1)
說明 股東大會通過日期 (如適用) 本月內因此發行的發行人新股份數目 (D) 本月底因此可能發行的發行人新股份數目
1).2023年人民幣股股份激勵計劃(於2023年6月2日採納)2023年6月2日
-根據2023年人民幣股股份激勵計劃,於2023年6月2日以人民幣股份形式首次授予
7209000股限制性股票,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價格為人民幣6.95元。
2).2023年股權激勵計劃2023年8月31日
-將以剩餘限制性股票單位限額的形式授予51481607股香港股份所有這些股份均已在香港首次公開發售之前發行。因此不會發行影響已發行股份總數的新股。
總數 D (普通股):
(E). 已發行股份的其他變動
1.可發行股份分類(註5及6)普通股股份類別不適用可發行股份將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註15及6)是
可發行股份的證券代號(如已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註15及6)09969
價格(如適用)發行類別發行及配發日期股東大會通過日期本月內因此發行的發行人新股本月底因此可能發行的發行人
貨幣 價格 (註5及6) (如適用) 份數目 (E) 新股份數目
1).購回股份2024年2月7日2023年6月2日-5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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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數 E (普通股): -548000
本月普通股增加/減少 (-)總額(即A至E項的總和)
本月普通股增加/減少 (-)總額(即A至E項的總和) -5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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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有關香港預託證券(預託證券)的資料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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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確認不適用
呈交者:崔霽松博士
職銜:主席兼執行董事
(董事、秘書或其他獲正式授權的人員)註
1.香港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
2. (i) 至 (viii) 項為確認內容的建議格式,可按個別情況予以修訂。如發行人早前已就某證券發行於根據《主板規則》第13.25A條 /《GEM規則》第17.27A條所刊發的報表中作出有關確認,則不需要於此報表再作確認。
3.在此「相同」指:
·證券的面值相同,須繳或繳足的股款亦相同;
·證券有權領取同一期間內按同一息率計算的股息/利息,下次派息時每單位應獲派發的股息/利息額亦完全相同(總額及淨額);及·證券附有相同權益,如不受限制的轉讓、出席會議及於會上投票,並在所有其他方面享有同等權益。
4.如空位不敷應用,請呈交額外文件。
5.如購回股份:
·「可發行股份將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應理解為「所購回的股份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
·「可發行股份的證券代號(如已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應理解為「所購回股份的證券代號(如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
·「可發行股份分類」應理解為「所購回股份分類」;及
·「發行及配發日期」應理解為「註銷日期」
6.如贖回股份:
·「可發行股份將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應理解為「所贖回的股份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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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發行股份的證券代號(如已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應理解為「所贖回股份的證券代號(如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
·「可發行股份分類」應理解為「所贖回股份分類」;及
·「發行及配發日期」應理解為「贖回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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