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创能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时创能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27日印发的《关于同意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6号)的决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 400008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801.5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708.4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093.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319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
因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前拟投调整后拟投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入募集资金入募集资金
1高效太阳能电池设备扩产项目11409.3111409.317847.17
2新材料扩产及自动化升级项目12679.0012679.005257.44
1核查意见
3高效太阳能电池工艺及设备研发项目13730.5813730.5813730.58
4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21778.6021778.608607.93
5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50000.0034650.00
合计109597.49109597.4970093.11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拟投入募集累计投入进度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高效太阳能电池设备
111409.317847.173701.5247.17
扩产项目新材料扩产及自动化
212679.005257.445128.9997.56
升级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工艺
313730.5813730.5813821.63100.66
及设备研发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
421778.608607.937267.6284.43
设项目
5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34650.0034723.20100.21
合计109597.4970093.1164642.9692.22
注1:截至2026年5月31日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注2: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导致。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项目名称号用状态日期用状态日期
1高效太阳能电池设备扩产项目2026年第二季度2028年第二季度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高效太阳能电池设备扩产项目”原计划扩产后链式吸杂设备年产量达40台,体缺陷钝化设备年产量达150台。鉴于光伏行业技术路线加速迭代,设备需求结构深度调整的行业现状,公司综合考量行业下游客户需求因素、宏观经济环
2核查意见
境以及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审慎地放缓了设备采购和项目建设进度,旨在行业深度调整中保持财务稳健与战略定力,最终提升募投项目的整体质量与长期回报潜力,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基于前述因素,经公司进一步审慎评估与综合考量,以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在确保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高效太阳能电池设备扩产项目”的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8年第二季度。后续公司将密切跟踪行业技术走向与市场恢复信号,动态优化投资节奏,全力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性与使用效益。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市场需求及未来战略发展的审慎考量,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
3核查意见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高效太阳能电池设备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人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延期的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异议。
4核查意见(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哲蒋益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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