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时创能源: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宏辉)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在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宏辉,1958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5年8月至2018年7月在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财务和会计系担任会计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2018年8月至2024年1月,在浙江大学管理学院MBA中心担任退休返聘教师,教授《会计学》和《为商通说》课程;2021年

10月至今,任时创能源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本人已按规定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二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如: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担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等),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按时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未出现无故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阅,积极参与讨论,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同意票,未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会情况董事姓本年应名以通讯方是否连续两次参加董亲自出委托出缺席出席股东式参加次未亲自参加会事会次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会的次数数议数黄宏辉10101000否3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均亲自出席各次会议,均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

1、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重要意其他履召开日期会议内容见和建行职责议情况一致同

2025年2召开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意该议无

月25日1.《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案

召开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一致同

2025年4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意全部无月28日的议案》议案2.《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6.《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9.《关于申请公司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2.《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召开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一致同

2025年8的议案》意全部无月11日2.《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议案案》

召开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一致同

2025年8案》意全部无月28日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议案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5年一致同

召开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10月30意全部无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日议案

2025年一致同

召开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12月25意该议无

1.《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日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其他履召开日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行职责期情况

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如基于谨慎性原则,全

2025年4下议案:

体委员回避表决。提无月28日《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交股东会审议案的议案》

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如

2025年5下议案:

一致同意全部议案无月20日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报告期内,本人坚持审慎、客观、勤勉、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讨论。针对季报、半年报、年报等定期报告,以及薪酬方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本人充分发挥财务专业能力与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规、公允、利于公司持续经营的意见与建议,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杭州研发中心等地进行了实地考察,直观了解了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及各项研发项目的规划布局。在此基础上,本人结合财务专业知识和企业财务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与建议。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动态,通过多种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针对公司规范运作中的相关问题,本人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

本人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公司管理层予以积极配合,能够及时就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本人保持沟通,认真听取本人建议,保障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管理层对本人关注的问题能够妥帖落实与改进,为本人依法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与充分支持。

(三)承接原监事会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已完成内部监督机构的调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原监事会的职权,对公司财务、董事与高管履职情况等进行合规监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关注公司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等方式,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建议。

(五)与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本人认真审议提交的审计报告,并就审计报告及公司业务、财务状况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经审阅相关材料,本人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企业社会责任而开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各项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的情形,亦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联担保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经审阅相关材料,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担保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三)利润分配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阅有关材料,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的相关规定,同时充分考虑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各种因素。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实施。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与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该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完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要求。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做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做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同意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3.11元/股调整为13.065元/股。本人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此外,本人也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本次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审阅相关材料,本人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目的是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汇

率波动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职,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经审阅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事项推动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积极参与了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慎判断并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参与公司各

项重大事项的决策,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与规范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述职人:黄宏辉

2026年4月28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