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29证券简称:时创能源公告编号:2026-006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符黎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贯彻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要求,勤勉尽责地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5年度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推动公司稳步发展。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与会董事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基于谨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与会董事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五)审议通过《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与会董事认为:经审议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
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体系以及具体执行不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同时充分考虑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各种因素。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度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能够有效规范公司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内部治理文件等的有关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好地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内部治理文件等的有关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好地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方敏、陈培良、任常瑞、赵艳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8.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
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与会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含本数)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向尤利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板块业务拓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被担保方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并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艳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度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度,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通过专注公司核心业务、突破创新提升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等多举措推动公司提升经营质量。2026年度公司将持续以“提质增效重回报”为核心,努力提升公司业绩、规范公司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本次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的相关规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与会董事认为: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
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公司实际及发展需要。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
保证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
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15)。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