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曙高科
股票代码:6884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侯银华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街道
邮政编码:410015
股份变动性质:享有表决权权益股份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6年5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8
第七节备查文件...............................................9
2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指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华曙高科、上市公指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控股股东、美纳科技指湖南美纳科技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侯银华本次权益变动指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准则第号》指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姓名侯银华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0621************
住所/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街道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
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4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1月29日与公司控股股东美纳科
技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上市满36个月止,侯银华将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持续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美纳科技行使。现该协议已到期,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再延期,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动终止。
另外,因2026年4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完成归属登记,致公司总股本由414168800股变更为415577547股,侯银华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1.09%。
二、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票46100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 IPO之前与公司控股股东美纳科技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上市满36个月止,将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持续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美纳科技行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公司表决权为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6年4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完成归属登记,致公司
总股本由414168800股变更为415577547股,侯银华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1.09%。
同月,美纳科技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侯银华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侯银华享有表决权权益股份比例由0.00%增加至11.09%。
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曙高科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持股数持股比有表决权有表决持股数持股比有表决权有表决
(股)例股数(股)权比例(股)例股数(股)权比例
侯银华4610088011.13%00.00%4610088011.09%4610088011.09%
注:以上表格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6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7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8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存放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备查阅。
9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侯银华
签署日期:2026年5月7日
10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湖南省长沙市司股票简称华曙高科股票代码688433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侯银华称注册地街道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有□
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是否为上市公司
大股东否√实际控制人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享有表决权权益股份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普通股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46100880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比例:11.13%享有表决权权益股份比例:0.00%
股票种类: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变动数量: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拥变动比例:11.09%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后持股数量:4610088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11.09%享有表决权权益股份比例:11.09%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期间: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至2026/4/30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被动稀释期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否□不适用√金来源
11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是□否√内继续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
是□否□不适用√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
是□否□不适用√
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12(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侯银华
签署日期: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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