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曙高科
股票代码:6884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南省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洲北路001号企业孵化楼12楼
邮政编码:410600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2026年2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9
第七节备查文件..............................................10
2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指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华曙高科、上市公司、指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兴指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旺建设本次权益变动指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准则第号》指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名称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注册地湖南省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洲北路001号企业孵化楼12楼法定代表人唐庆认缴出资额3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782852231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
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
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
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5-12-01至无固定期限通讯地址湖南省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洲北路001号企业孵化楼12楼
主要股东名称及持侯兴旺持有40%股份、侯培林持有30%股份、侯四华持有30%股份股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或地区的居留权唐庆男法定代表人中国湖南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
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
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5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进行股份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二、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2026年1月15日,兴旺建设通过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兴旺建设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1416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1416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共计减持不超过82833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月内继续减持公司股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票852018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
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共计2368057股,累计减持比例为0.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时间区间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2026-02-05至
集中竞价23680570.57%
兴旺建设2026-02-06
合计-23680570.57%
注:以上表格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曙高科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变动前变动后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兴旺建设8520181720.578283376020.00
注:以上表格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7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8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9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存放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备查阅。
10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2026年2月6日
11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湖南省长沙市司股票简称华曙高科股票代码688433湖南省宁乡高新技术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产业园区金洲北路001称注册地号企业孵化楼12楼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有□
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是否为上市公司
大股东否√实际控制人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普通股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85201817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比例:20.57%
股票种类: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变动数量:236805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拥变动比例:0.57%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后持股数量:8283376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20.00%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期间:2026/2/5至2026/2/6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集中竞价期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否□不适用√金来源
12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是√否□内继续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
是□否□不适用√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
是□否□不适用√
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13(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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