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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翔金泰: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崔萱林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30 00:00 查看全文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发挥专业优势,审慎履职。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参与重大决策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勤勉尽责,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崔萱林,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员。曾任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技术员、科室主任、部门经理、副所长,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北京微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

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内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在独立性方面情况如

下:

1、任职情况:本人及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公司前五名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中任职。2、持股情况:本人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人配偶于2024年6月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2000股,目前仍持有;除本人配偶外,本人父母、子女及主要社会关系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业务与利益往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均未与公司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发生重大业务往来;亦未为其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4、其他利益:除按规定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本人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人员处取得任何未披露的额外利益。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形。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2025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回避表决,对公司各届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其他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董事会股东会是否连续姓名应参加董亲自出席委托出席两次未亲出席股东缺席次数事会次数次数次数自参加会会次数议崔萱林4400否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公司战略委员会召

开1次会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参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4月15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听取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所作的汇报。2025年12月26日,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公司2025年度审计预沟通会议,听取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现场负责人汇报的2025年度审计的时间及人员安排,重点审计领域和关注事项,并就年审安排及重点关注事项提出指导意见。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方式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持续关注经营动态、行业趋势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本年度内,本人多次赴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调研,听取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情况所做的汇报,了解公司前端研发进展。在全面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及规范运作情况的基础上,本人结合行业经验,提出针对性建议,助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本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15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及时向董事报送会议资料,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并及时反馈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人民币756万元。公司预计将在2025年度内与关联方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与以往年度相比,在交易类型、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等方面未出现重大变化或偏差,执行了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人员始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其工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任合同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三)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

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向投

资者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同时,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稳步推进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良好,在促进业务活动有效开展、保障财务制度落地实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规范、合理地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子项目的议案》,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了解与核查,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依据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且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结合公司

2024年度的实际经营运行、履职情况及绩效奖励政策,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有利于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状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本

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也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支持与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充分发挥自

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能力和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崔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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