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48 证券简称:磁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5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赵雷
先生、黄惠春女士、夏维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前,赵雷先生、黄惠春女士、夏维剑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施平先生、李远扬先生、邓清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施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继续在 是否存在具体职
原定任期 离任原 上市公司及 未履行完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务(如到期日 因 其控股子公 毕的公开
适用)
司任职 承诺赵雷 独立董事、董事 2026年 11 2026 年 12 累 计 任 否 不适用 否,不存会提名委员会 月13日公 月 7日(任 期 即 将 在未履行主任委员、战略 司股东会 期满六年) 满六年 完毕的公
委员会委员; 选举产生 开 承 诺新任独立 (含增持董事后 承诺)
独立董事、董事 2026年 11 否,不存会审计委员会 月13日公 在未履行
2026 年 12 累 计 任
主任委员、薪酬 司股东会 完毕的公黄惠春 月 7日(任 期 即 将 否 不适用与考核委员会 选举产生 开 承 诺期满六年) 满六年委员、提名委员 新任独立 (含增持会委员; 董事后 承诺)
2026年 11 否,不存
独立董事、董事
月13日公 在未履行
会薪酬与考核 2026 年 12 累 计 任
司股东会 完毕的公夏维剑 委员会主任委 月 7日(任 期 即 将 否 不适用选举产生 开 承 诺员、审计委员会 期满六年) 满六年新任独立 (含增持委员;
董事后 承诺)
注:赵雷先生、黄惠春女士、夏维剑先生自 2020 年 12 月 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 2026年 12 月 7 日将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6 年。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赵雷先生、黄惠春女士、夏维剑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
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赵雷先生、黄惠春女士、夏维剑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赵雷先生、黄惠春女士、夏维剑先生的辞职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雷先生、黄惠春女士、夏维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公司及董事会对赵雷先生、黄惠春女士、夏维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的指导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关情况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施平先生、李远扬先生、邓清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施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施平先生、李远扬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邓清华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履职相关培训。
施平先生、李远扬先生、邓清华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施平先生,196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
2014 年 3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南京审计学院审计与会计学院院长;2016 年 5月至 2025 年 6 月,任南京审计大学中审学院院长;2025 年 6 月至今,任南京审计大学中审学院顾问;现任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李远扬先生,1968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律师。2001 年至今在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任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
2025 年 6 月至今,任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江苏安靠智电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远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邓清华先生,197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1998 年 8 月至 2001 年 8 月,任河南省三门峡市豫灵炼铅厂助理工程师;2009年 4月至 2010 年 3 月,东京大学博士后;2010 年 7 月至 2025 年 12 月,历任西安交通大学能动学院讲师、副教授;2026 年 1 月至今,任西安交通大学能动学院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清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