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
审核意见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以“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
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立华先生、董继勇先生、吴宁
晨先生、徐龙祥先生、肖兰花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
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综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名吴立华先生、董继勇先
生、吴宁晨先生、徐龙祥先生、肖兰花女士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赵雷先生、黄惠春女士、夏维剑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综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名赵雷先生、黄惠春女士、夏维剑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⒛25年12月5日(本页无正文为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委员签名:
赵雷:韪华
媳春钅~‘
签署日期:2陇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