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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芯晟: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1-06 00:00 查看全文

美芯晟 --%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美芯晟

股票代码: 688458.SH

信息披露义务人: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

主要经营场所:香港九龙观塘道370号创纪之城3期20楼2003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被动增加(转增)、减持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1月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覆

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芯晟”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美芯晟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第八节备查文件..............................................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

3第一节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

指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美芯晟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

WI Harper Fund VII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持有美芯晟股本次权益变动指

份比例减少至5.00%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本报告书指书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公司注册号1354979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场所香港九龙观塘道370号创纪之城3期20楼2003室类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投资业务成立日期2009年7月24日

股权结构 WI Harper Fund VII LP持股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是否取得其长期居住他国家和地姓名职务国籍性别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彭适辰董事中国台湾男中国台湾否吴海滔主要负责人中国男中国否

吴海滔在美芯晟的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吴海滔美芯晟董事

5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

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需要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1536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美芯晟6677592股,占美芯晟股本总额的比例为8.35%,为美芯晟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美芯晟

5576831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美芯晟股本总额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4年6月27日,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并

转增股本,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及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 4股,转增后 WI Harper Fund VII 所持股份数量由 6677592 股增加至

9348629股,持股比例由8.35%变动至8.38%。

2024 年 10 月 21 日,WI Harper Fund VII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询价转让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77900股,所持股份数量由9348629股减少至

8470729股,持股比例由8.38%减少至7.59%。

2025 年 3 月 13 日至 2025 年 6 月 9 日,WI Harper Fund VII 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2230700股,所持股份数量由

8470729股减少至6240029股,持股比例由7.59%减少至5.59%。

2025 年 12 月 2 日至 2026 年 1 月 5 日,WI Harper Fund VII 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663198股,所持股份数量由

6240029股减少至5576831股,持股比例由5.59%减少至5.00%。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8变动数量变动后持股变动后持股

变动时间变动方式股份种类

(股)数量比例上市公司

2024/6/27资本公积2671037无限售条件93486298.38%

流通股转增股本

2024/10/21877900无限售条件询价转让84707297.59%

流通股

2025年3月

13日~2025大宗交易2230700无限售条件62400295.59%

年6月9流通股日

2025年12月

2日~2026集中竞价交年663198无限售条件55768315.00%

1月5易流通股日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情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情股东名称况况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WI Harper

Fund VII

66775928.35%55768315.00%

注:1、以上表格中“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情况”之“占总股本比例”以上市公司2024年6月13日的总股本80010000股测算;

2、以上表格中“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情况”之“占总股本比例”以上市公司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11536629股测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美芯晟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受限,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质押、冻结等。

9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卖美芯晟股票情况。

10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1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

主要负责人:吴海滔

签署日期:2026年1月5日

12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13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美芯晟 股票代码 688458.SH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WI Harper Fund VII Hong信息披露义务人

称 Kong Limited 香港九龙注册地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数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量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协议转让□

易和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权益变动方式(可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

股□

其他√转增、询价转让、大

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持股数量:6677592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8.35%

14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持股数量:5576831股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5.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2026年1月5日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时间及方式方式:参照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金来源是□否□不适用√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是□否√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是√否□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股票况”。

15(此页无正文,为《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

主要负责人:吴海滔

签署日期:2026年1月5日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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