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59证券简称:哈铁科技公告编号:2026-007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达到上述审计服务年限,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履行选聘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事宜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1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杜高强,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鹏,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夏宏林,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杜高强、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夏宏林近三年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杜高强、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夏宏林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2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8万元。
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变化未超过20%。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2025年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在聘期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截至2026年将达到审计服务最长连续年限,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招标程序,根据中标结果拟聘用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事宜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完成沟通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2026年4月10日,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5万元。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