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洪营)
作为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在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在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本人胡洪营,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日本横滨国立大学物质工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现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清华大学秀钟书院院长;2023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
《独立董事议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1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我作为独立董事出席
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参加董事会情况会情况独立董事是否连续本年应参以通讯姓名亲自出委托出缺席两次未亲出席股东大加董事会方式参席次数席次数次数自参加会会的次数次数加次数议胡洪营88800否3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5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6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对公司外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2、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议。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
2025年4月,我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与其他独立董事共
同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及
《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两项议案。经核查,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无违规占用及担保情形,切实保障股东权益。
2025年6月,我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与其他独立董事共
同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我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政策严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12月,我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与其他独立董事共
同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因新增关联方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我重点关注补充确认事项的合规性,认为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出于合规性考虑做出的审慎决策,不
2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在定期报告审计工作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情况、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探讨和交流,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参加业绩说明会的方式,积极与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我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025年,我通过电话、视频、会谈等多种形式与公司、会计师保持沟通,
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公司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保持紧密联系,使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能及时、充分的了解公司经营动态、项目建设进展及公司整体运行情况,为独立董事独立、客观的做出决策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筹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我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政策严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新增关联方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我重点关注补充确认事项的合规性,认为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出于合规性考虑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4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张晶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申请
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25年2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车尔娸
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车尔娸女士担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
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执行副总经理的议案》,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张晶先生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晶先生担任公司执行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参考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5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与各位独立董事就2025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开展了相互评价,认为全体独立董事均严格履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忠实与勤勉义务,切实尽到独立董事职责。各位独立董事分别任职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均能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亲自出席并积极参与董事会及所任职专门委员会的各项会议;会前认真审阅议案材料、深入研究审议事项,会中坚持独立客观立场审慎表决,围绕公司经营发展、财务审计、合规管控等关键议题提出专业独立意见。同时,各位独立董事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他董事保持充分、顺畅的沟通协作,在重大事项议事中坦诚交换看法、高效分工配合,形成了相互尊重、各抒己见的良好履职氛围。全体独立董事始终聚焦公司规范运作,切实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与专业咨询作用,在风险管控、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履职成效显著,为董事会科学审慎决策提供了坚实的专业支撑。
2026年,我们将继续加强沟通交流、深化专业协作,持续提升履职效能,
共同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胡洪营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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