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度,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发挥作用,完成了董事会部署的各项工作。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目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车尔娸女士、董事本杨森先生、独立董事胡洪营先生,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车尔娸女士担任。
2024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张晶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申请
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新任独立董事就职前,张晶先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2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车尔娸
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车尔娸女士担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
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1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委员积极参会,充分
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12025年3月28日审议《内审部2024年年度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1、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2、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3、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2025年4月24日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
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职责情况报告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8、内审部2025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和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32025年6月9日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1、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42025年8月27日
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2、内审部2025年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52025年10月28日
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2、内审部2025年三季度工作总结和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关于公司收购唐山艾瑞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
62025年12月22日
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工作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项目组人员构成情况、审
计计划、风险判断情况、年度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及评估,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
2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在可持续
开展工作上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各期财
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和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估。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管理体系,严格执行了各项规章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使
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相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保障了年度审计、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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