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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特斯: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 05-13 00:00 查看全文

阿特斯 --%

证券代码:688472证券简称:阿特斯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五月目录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3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5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

附件: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8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8

议案三:关于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20

议案四: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22

议案五:关于新增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24

议案六: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退役生产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5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高管2025年薪酬考核及2026年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26

议案八: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27

议案九: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14:00

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枫桥街道鹿山路348号阿特斯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一楼储能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 Xiaohua Qu(瞿晓铧)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情况

二、宣布议案审议表决办法

三、推选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四、逐项审议或听取以下议案和报告

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4.审议《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5.审议《关于新增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退役生产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管2025年薪酬考核及2026年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五、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投票表决

七、由股东代表、见证律师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投票计票

八、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宣布现场会议结束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予配合。

二、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开始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应认真

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需要发言的,需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

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及持有股份数额。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提问。对于可能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七、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采用现场投票的,针对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同意”、“弃权”或“反对”栏中选择其一划“√”,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针对累积投票议案,大会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现场参会的股东对议案进行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

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八、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由两名股东代表及一名见证律师参加监票和清点工作。

九、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 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运作。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附件: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审慎、高效地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概况

报告期内,光伏行业整体供需失衡状态仍未缓解,行业继续在底部徘徊,产业链各环节开工率整体下行,叠加国际贸易保护政策以及硅料、银浆等成本大幅上涨,使得光伏行业内企业盈利能力进一步承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2.5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6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21亿元,全年经营性净现金流达到

70.75亿元,同比增长超过191.13%。在光伏领域,公司坚持利润优先原则,主

动优化出货节奏以应对行业波动,2025年全年组件出货量 24.3GW,公司组件出货量下降致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同时关税成本以及产品综合制造成本上涨,致毛利率水平下降;另一方面,公司前期大量的储能项目储备和在手合同订单进入收获期,储能业务为公司健康的盈利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报告期内储能交付量达 7.8GWh,同比增长 20.00%。

报告期内公司推进的主要工作如下:

1、严格践行光伏“反内卷”,聚焦高价值市场“破局”

目前光伏行业是一场考验定力与韧性的持久战,在国家推进“反内卷”的大背景下,公司是较好的执行者之一。公司能够在复杂经营环境下继续实现盈利,主要得益于对高质量光伏业务的战略性聚焦,在光伏行业竞争加剧及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的背景下,公司积极响应和落实国家“反内卷”的号召,在销售策略上坚持利润优先原则,主动优化出货结构与节奏,聚焦高价值区域和长期战略客户,稳步提升在重点市场的份额占比。报告期内,公司组件海外市场发货占比全

行业第一,在高壁垒、高价值市场的组件产品出货排名全球第二,在中国企业中

排名第一。同时,公司也在积极主动优化全球产能布局,希望推动行业由价格竞争向价值竞争转变。报告期内,公司凭借技术实力、产品可靠性及可持续发展表现,在伍德麦肯兹(WoodMackenzie)全球光伏组件制造商综合排名中位列全球

第二,并获最高等级“GradeA”制造商荣誉;稳居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全

球组件供应商第一梯队;同时蝉联 Kiwa PVEL 2025全球最佳表现组件供应商。

2、储能业务持续发力,坚实稳固公司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储能业务实现销售 7.8GWh,同比增长 20%。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储能子公司 e-STORAGE新签多个大型储能系统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北美市场,公司与黑石集团旗下可再生能源开发商 Ayap Power公司就位于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埃洛拉(Elora)”和“赫德利(Hedley)”电池储能项目,正式签署电池储能系统供应协议(BSA)和长期服务协议(LTSA),两个项目合计装机容量达 2.1GWh,将成为该省目前正在开发的规模最大的储能设施之一;公司与Potentia可再生能源公司等就加拿大安大略省爱德华兹堡卡迪纳尔的“天望 2号(Skyview 2)”储能项目提供全套储能解决方案及交钥匙 EPC(设计、采购、施工)服务。该项目规模达 411MW/1858MWh,是安大略省迄今规模最大的储能项目之一。澳洲市场,公司与哥本哈根基础设施基金通过其旗舰基金 CopenhagenInfrastructure V签订了合同,为南澳大利亚的萨默菲尔德项目(Summerfield)提供240兆瓦/960兆瓦时储能系统。公司与亚太地区领先的独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商Vena Energy达成合作,将为 Vena Energy 的“泰勒姆本德 3号(Tailem Bend 3)”光储项目,提供 408MWh储能系统(BESS)及长期运维服务。南美市场,公司与智利头部发电企业 Colbún公司签订协议,将为智利阿塔卡马大区的“迭戈·德阿尔马格罗南(Diego deAlmagro Sur)”项目提供 228兆瓦/912兆瓦时(MW/MWh)

的电池储能系统(BESS)。

随着海外市场对储能系统安全性和经济性要求的不断提升,客户日益重视产品的先进性与可靠性。阿特斯主动均衡技术凭借高效能量管理与智能调控优势,显著提升了系统的安全性与收益表现,满足了海外客户对高品质解决方案的需求,赢得了广泛信赖。公司连续蝉联彭博新能源财经(BloombergNEF,简称“BNEF”)全球一级储能厂商榜单,获得标普全球(S&PGlobal)2025年 Tier 1电池储能系统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在盐城大丰的磷酸铁锂电芯项目如期投产,并规划了海外电芯产能,以更好应对海外潜在的政策变化,这些产能项目的建设和投产提升了公司的交付能力,并帮助公司化解政策风险。

此外,阿特斯电力电子事业部自主研发的智能组串式储能变流器(PCS)项目在阿特斯扬州工厂成功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储能项目总装机规模

12MW/35.61MWh,公司为该项目提供设计、储能成套设备供应及配套技术服务。

该产品在效率、安全性、灵活性以及运维成本和管理等方面都优于传统储能变流设备,是未来储能技术的重要发展方向。

户用储能业务方面:2025年,公司持续推进户用储能产品的全球化布局,在欧洲市场推出三项新产品,并在美国市场推出 EP Cube 2.0,进一步丰富产品矩阵,增强公司在重点区域市场的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凭借在产品设计与用户体验方面的持续创新,公司产品获得多项国际设计奖项认可,包括德国 iF设计奖、德国红点设计奖、缪斯设计奖金奖、日本优良设计奖及日本 IDPA设计奖。公司以产品创新作为核心,实现差异化的客户体验,保持高增长高毛利。公司户用储能业务在2025年内已实现扭亏为盈。预计从2026年起,户储业务有望成为公司新的营收和利润增长点。

3、深耕技术研发,降本增效成果显著报告期内,在光伏行业困境期,公司研发持续投入65064.97万元(扩展口径为95965.22万元)。公司累计申请专利5259项,公司维持有效的主要专利共

2286项,其中境内专利2204项(包括发明专利416项)和境外专利82项(包括发明专利21项)。

公司始终将降低 LCOE(平准化度电成本)、提升客户投资回报率作为产品

研发的核心导向,系统兼容性、安全稳定性与客户价值最大化,则是阿特斯技术迭代的底层逻辑。目前,TOPCon电池量产效率已提升至 26.9%,良率超 98.5%;

TOPCon电池研发中试线效率已达 27.48%,2026年将进入 TOPCon5.0的技术开发阶段,通过最大化的降低电池的复合和高效的光学利用率,目标效率为27.7%,组件功率为 660W-670W。组件端在提效、增质、降本上成效显著:在降本方面,公司进行了技术的开发和储备,包括性价比金属浆料技术的开发,超细线印刷技术的开发和量产,新型无银金属化技术的开发,以应对高银价情况下的成本偏高问题,有望在2026年中旬降低30%银耗,年底挑战降低40%银耗;在提效方面,公司逐步引入边缘钝化、PolyFinger工艺及新型网版等技术,进一步提升 TOPCon电池的效率及功率。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投身行业标准及测试方法的研发工作。由阿特斯牵头主导的 IECTS63624-1ED1《光伏组件紫外诱导功率衰减测试方法》获得 IEC 全票

通过立项,填补了全球光伏行业在紫外诱导衰减性能评估领域的空白。与此同时,公司旗下产品成功通过国际权威认证机构 VDE 与 CSA 的双重认证,全面符合IEC61215:2021 《 地 面 用 晶 体 硅 光 伏 组 件 设 计 鉴 定 和 定 型 》 及

IEC61730:2023/UL61730《光伏组件安全鉴定》国际标准,该权威认证标志着阿特斯组件在发电效率、可靠性及安全性方面已达到全球顶尖水平,为行业树立了新的技术标杆。报告期内,公司高效 N型光伏组件,荣获全球权威独立第三方测试实验室 Kiwa PV Evolution Labs (Kiwa PVEL)全球"TOP Performer"最佳表现组件制造商称号;N型双面组件通过国际权威第三方测试机构 RETC(RenewableEnergy Test Center)的严苛可靠性测试,荣获多项“HighAchievement”(高成就)评级,彰显产品质量与长期可靠性。

技术储备方面,2020 年阿特斯搭建了行业技术领先的 HJT中试线,并在光伏业内率先开发并推出了半片电池技术,具备 80微米乃至更薄 HJT电池研发和中试能力。历经多年研发,阿特斯 HJT技术已升级至 4.0版,突破了高晶化率双面微晶、极细栅线、无主栅、超薄硅片等八项行业关键技术,研发效率超过了

27.6%,量产效率超过了27.30%,良率达到了99.2%,居于行业先进水平。2023年阿特斯在业内首先应用了银含量低于50%的国产银包铜浆料,开启了光伏行业贱金属化的技术征程。至 2025年,阿特斯 HJT电池已全面使用了 30%银含量以内的银包铜浆料。预计在 2026年,HJT电池浆料中银含量将低至 10%。另外,SMBB Ultra技术有望帮助把 HJT电池主栅浆料耗量降低约 70%。与此同时,阿特斯已开始研发验证完全可替代银的纯铜浆料,并取得了初步进展。

储能安全方面,阿特斯储能在大规模火烧安全领域的研发先进性,集中体现在其 SolBank 3.0 产品通过全球最严苛的 CSA TS-800 大规模火烧实验所展现的

“极限测试通过能力”与“底层技术创新”双重突破上。面对截至2024年全球近百起储能火灾事故的行业痛点,阿特斯选择挑战由加拿大标准协会(CSA)执行、美国储能安全机构(ESRG)全程目击的 CSATS-800标准,该标准旨在验证大规模部署下储能系统在极限情况的热失控防控与损失最小化能力,而 SolBank3.0零整改通过了该项测试。

阿特斯通过“极端测试零整改通过”证明其研发从“单一防火措施”升级为

“系统级安全冗余设计”,其研发先进性不仅为储能系统全生命周期安全提供可复制的技术范式,更推动全球新能源行业安全部署迈向新高度。

4、转危为机,完成美国市场业务重组

为实现公司在美国市场业务长期参与,保障企业正常经营,降低经营风险,最大程度保护上市公司以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5年底对美国市场业务进行调整。在美国法案及监管环境变化的前提下,公司调整美国业务,是为遵循当地法律及政策要求、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的必要应对措施。

通过美国业务调整(股权转让+租赁模式),公司可获得部分的一次性股权转让对价,且可以享有后续美国业务24.9%的持续股权收益及已投入资产的租赁收入。公司后续也会考虑新投资产或在合适的时机收购资产或引入第三方海外合格投资者,在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持续通过分红方式分享美国市场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将在全球非美地区的组件、储能产品及系统集成业务,包括欧洲、拉美、亚洲、中东等地区,强化在全球非美市场的竞争优势。

5、AI引领制造升级,数字化打造智能办公

报告期内,公司深度推进全球业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围绕核心系统建设、AI 全场景落地、全球项目推进、运营效率提升、信息安全保障等多维度发力,完成全业务链条数字化布局与升级,数字化运营能力实现体系化提升,为全球业务拓展与市场深耕筑牢数字化根基。

全球业务数字化方面,公司持续推进 SAP、MES、CRM 等核心系统的建设优化与全球标准化推广,完成多基地、海外多区域的系统部署与集成,实现跨区域业务高效协同。落地跨境物流、关务等配套系统,完善进出口业务数字化支撑;

稳步推进海外系统拆分重大项目,完成核心紧急迁移任务,为海外业务稳步发展奠定系统基础。

智能化转型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分阶段推进财务共享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成功落地财务“三支柱”协同体系,夯实业务财数据通道,实现核心财务流程的标准化、自动化与智能化,推动财务人员向价值创造型工作转型,核心财务环节运营效率实现跨越式提升。同时全面升级数据平台,完善运营数据看板体系,打通核心业务系统数据壁垒,搭建自助报表平台,实现 AI 数据分析在基地运营中的深度应用,以数据驱动业务精细化运营。

公司创新重塑 IT交付模式,构建多维度赋能的交付体系,通过基础设施优化、软件许可精简、外包业务内部承接等举措实现显著降本,依托系统规则搭建、AI与 RPA技术应用完成多核心流程自动化改造,实现运营效率大幅提升;同时完成核心系统精益化调研与优化,进一步提升流程运行效率。

此外,公司构建全方位信息安全防护体系,落地数据防泄露策略,完成企业微信对个人微信的办公替换,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与演练,优化权限管控与灾备体系,有效降低数据泄露风险,提升应急响应与业务连续性保障能力,为数字化运营筑牢安全屏障。

未来,公司将持续以数字化、智能化为核心方向,聚焦 AI 创新、新基地数字化建设、重点项目落地、基础架构升级与信息安全深化,不断完善全球 IT 治理体系,推动数字化运营能力向更高水平迈进,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全球化发展。

6、可持续发展再创佳绩,公司治理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在全球市场竞争力、技术实力、可持续发展、公司治理及组织建设等多个维度获得国内外权威机构的广泛认可。在市场地位与产品能力方面,公司在伍德麦肯兹发布的《2025年上半年全球光伏组件制造商综合排名》中位

列全球第二,并获评最高等级“GradeA”制造商;同时入选彭博新能源财经 Tier

1 储能厂商,并获标普全球评定为 “Tier 1 光伏组件供应商” 与 “Tier 1 储能系统供应商”,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新能源产业链中的领先地位。

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公司通过 SSI ESG 审核,旗下宿迁电池片及包头拉棒厂分别获得银牌及铜牌认证,且宿迁电池片厂通过 RBAVAP 审核,获得银牌认证;同时,公司在 EcoVadis 可持续发展评级中获评银级奖牌(行业前 4%)。上述成绩体现了公司在环境管理、社会责任和合规经营方面的持续提升。

在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评价方面,公司入选《财富》中国500强、《财富》中国 ESG 影响力榜,“民营企业研发投入 500 家”“民营企业发明专利 500 家”,并荣获《每日经济新闻》上市公司口碑榜最佳董事会奖、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

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A”级,同时获得财联社第六届精英董秘奖评选“最佳投资者关系团队奖”及中国基金报“2025 中国上市公司英华奖——A股投关示范案例”,资本市场对公司治理规范化水平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成效给予高度认可。此外,公司荣获“金圆桌奖”公司治理特别贡献奖,进一步彰显董事会运作与治理体系建设成效。公司首席可持续发展官张含冰女士入选2025福布斯中国“杰出商界女性100”榜单,体现了公司管理团队的专业影响力。

在数字化、智能制造及组织发展方面,公司获评江苏省五星级上云企业、江苏省先进级智能工厂、江苏省瞪羚企业;在人力资源与雇主品牌建设方面,荣获

2025年度“光能杯”新能源行业标杆价值雇主及员工满意度最高雇主称号。

上述荣誉充分反映了公司在经营质量、技术创新、可持续发展、公司治理及

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的综合成效。公司将持续夯实核心竞争力,完善治理体系,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7、加强市值管理,注重股东回报

(1)2025年度分红及回购情况公司拟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

数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879元(含税)。截至

2026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3643140112股,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

44463992股后参与分配股数共359867612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355513213.89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5077212股,用途为全部注销股份。回购金额共计人民币500608562.1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856121776.01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4.28%。

(2)坚持高质量信息披露

公司自上市起就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此为基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充分地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公告采用直观、易懂的语言及更多样的形式,定期报告均配有一图读懂、年报视频,便于投资者更好地解读。2025年,公司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74篇,备案文件159份和上网文件42份。报告期内,公司获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

(3)加强投资者沟通公司通过上证路演平台召开2次管理层集体业绩说明会,通过进门财经召开3次管理层业绩说明会。报告期内,公司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270余次(覆盖机构投资人近 1500 家),累计接听投资者热线 370 余次,回答上证 E互动平台投资者提问42次。公司已建立健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重视中小投资者的意愿和诉求,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4)获资本市场高度认可,为股东创造价值

公司相继被纳入沪深 300、科创 50、MSCI 中国旗舰指数等多类重要指数,彰显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与投资价值。

此外,公司也获得了市场认可的多项荣誉,包括但不限于:在投资者关系方面,公司荣获财联社“第六届精英董秘奖评选最佳投资者关系团队奖”,在中国基金报举办的“2025 中国上市公司英华奖”评选中获评“A股投关示范案例”等;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在每日经济新闻主办的“2025上市公司口碑榜”中荣获“最佳董事会奖”,并获得“金圆桌奖”公司治理特别贡献奖。这些荣誉也充分体现了资本市场及权威媒体对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成效及公司治理规范化

水平方面的高度认可。公司将以此为新的起点,持续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通过持续稳定的分红和回购相结合方式,并继续完善长效回报机制,不断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

公司治理方面,董事会主要审议了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担保额度、授信额度、

对外投资等相关议案。在资本运作方面,董事会本年度审议了股权激励归属、回购后注销公司股份、利润分配方案等相关议案。会议的召开、召集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会召开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2次股东会,其中1次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所有股东会,审议了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需提交股东会审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一)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定期了

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督促和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对公司相关部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督促并就审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保证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和准确。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价,并对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了建议。2025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

(二)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公司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主要审议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

更的议案,因公司内部调整原因,高林红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等职务,聘任潘乃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三)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主要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主要审议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标准,股权激励归属事宜。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充分表达意见,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详见《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2026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现

金分红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公司均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批准程序,并按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实施。

2026年,董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审慎、高效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在公

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积极识别、评估和应对地缘政治等风险,领导经营层全力以赴完成经营目标,进一步将公司打造成一个股东信任、客户信赖、员工认同、社会认可的上市公司,以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回报社会。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5年12月31日,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报

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82962193.87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5771417.4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

分配利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879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3643140112股,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44463992股后参与分配股数共359867612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55513213.89元(含税)。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

的股份回购(用于注销)金额500608562.12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856121776.01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4.28%。

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44463992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议案三:

关于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扬州阿特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4GW 太阳能单晶硅片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90000.00万元,具体包括超募资金

50000.00万元和自筹资金40000.00万元,实施主体为扬州阿特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地点为江苏省扬州市,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为2026年5月。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077.64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为46753.43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公司本次终止超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扬州阿特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4GW 太阳能单晶硅片项目”,具体原因如下:

1、近年来,光伏行业整体供需失衡状态仍未缓解,基于当前行业形势及公

司经营策略,公司现有硅片产能规模已能够覆盖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若继续推进该募投项目建设,将导致产能闲置问题。

2、硅片作为光伏产业链中的原材料,其价格自2025年以来变化幅度较大,

受供需变化、行业竞争及技术路线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市场价格存在较强不确定性。而硅片价格上涨在产业链中传导存在一定阻力,难以及时、充分向组件端转移,可能对项目盈利能力及投资回报产生不利影响。在上述背景下,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项目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可能不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和综合评估。鉴于当前行业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认为终止该超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效率,更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长期保护。“扬州阿特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4GW 太阳能单晶硅片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议案四:

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中:

一、商品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单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20亿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0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

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但业务操作仍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5月18日议案五:

关于新增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因美国市场业务调整事项,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为保证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结合公司现阶段业务布局及订单执行安排,公司拟在

2026年度原已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基础上,增加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不含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784316.33万元,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336977.0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议案六: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退役生产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降低经营成本,盘活公司闲置的 PERC 太阳能电池制造退役设备线资产,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闲置的部分退役生产设备通过公司控股股东 CanadianSolarInc.(阿特斯集团,股票代码:CSIQ,以下简称“CSIQ”)转卖给一家海外客户,交易金额为 5325 万美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退役生产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议案七: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2025年薪酬考核及2026年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

2026年度,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年

度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和福利收入组成;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

XiaohuaQu(瞿晓铧)、LeslieLiHsienChang(张立宪)、任亦樵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邵军、YangCha(查扬)、杜玉扣年度津贴标准为 12 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高级管理人员津贴。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全体董事需回避表决,故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议案八: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议案九: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鉴于其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严谨,恪尽职守,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董事会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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