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72证券简称:阿特斯公告编号:2025-020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并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瞿晓铧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以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积极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及修订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持续提升公司ESG(环境、社会责任和治理)水平,,公司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和ESG(环境、社会责任和治理)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相应修改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
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议案》
因内部工作调整原因,高林红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等职务,公司将另有任用。董事会同意聘任潘乃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高林红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章理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6名回避;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科学合理的建立市值管理工作机制,提振市场信心,引导上市公司价值理性合理回归内在价值,助力企业良性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将提名委员会成员由杜玉扣(召集人)、Yang Cha(查扬)、高林红,调整为杜玉扣(召集人)、Yang Cha(查扬)以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能够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2)。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