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72证券简称:阿特斯公告编号:2026-023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并于2026年
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瞿晓铧
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以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积极贯彻执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879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643140112股,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44463992股后参与分配股数共359867612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5513213.89元(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董事会认为:公司《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4)。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考虑到当前行业环境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6)。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相关方案执行情况良好;2026年方案有助于进一步
优化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并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提升上市公司发展质量。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关联董事Xiaohua Qu(瞿晓铧)、
Yan Zhuang(庄岩)、Leslie Li Hsien Chang(张立宪)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泰国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生产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关联董事Xiaohua Qu(瞿晓铧)、
Yan Zhuang(庄岩)、Leslie Li Hsien Chang(张立宪)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国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生产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退役生产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关联董事Xiaohua Qu(瞿晓铧)、
Yan Zhuang(庄岩)、Leslie Li Hsien Chang(张立宪)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退役生产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十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管2025年薪酬考核及2026年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所有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
2026年度,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年度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和福利收入组成;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
Xiaohua Qu(瞿晓铧)、Leslie Li Hsien Chang(张立宪)、任亦樵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邵军、Yang Cha(查扬)、杜玉扣年度津贴标准为12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高级管理人员津贴。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需回避表决,故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能够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