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
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阿特斯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1058824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541058824股,并于 2023年 6月 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7月8日全额行使,对应新增发行股数81158500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622217324股,公司总股本由3066000000股增加至368821732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26579780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88.5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22419524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1.4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082117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29%,将于2025年6月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根据《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如下: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承诺其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0821176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24个月。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持有限售股股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本次上市流通剩余限售股数股东名称号数(股)总股本比例数量(股)量(股)中国中金财富证
1108211760.29%108211760
券有限公司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战略配售股份1082117624
合计—10821176-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魏先勇方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