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72证券简称:阿特斯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4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
附件: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7
议案二:17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7
附件: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8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
附件: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1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3
议案五: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4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26
议案七: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7
议案八: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28阿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5年5月28日14:00
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枫桥街道鹿山路348号阿特斯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一楼储能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总经理庄岩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情况
二、宣布议案审议表决办法
三、推选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四、逐项审议或听取以下议案和报告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投票表决
七、由监事代表、股东代表、见证律师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投票计票
八、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宣布现场会议结束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予配合。
二、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开始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应认
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需要发言的,需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
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及持有股份数额。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提问。对于可能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七、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采用现场投票的,针对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同意”、“弃权”或“反对”栏中选择其一划“√”,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及一名见证律师参加监票和清点工作。
九、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 4 月 29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2)。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运作。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附件: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审慎、高效地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概况
报告期内,全球光伏行业竞争激烈,技术迭代迅速,产能结构深度调整,市场洗牌加剧,组件价格同比大幅下降,给行业盈利带来严峻挑战。在此背景下,阿特斯在价格与出货量间精准平衡,主动调整出货策略,优先保障盈利,同时持续优化成本结构、提升运营效率。公司充分发挥国际化和全球品牌渠道的领先优势,精准定位并深度挖掘全球高利润订单,成功巩固了稳健运营和财务健康。与此同时,大型储能业务作为第二增长曲线,增长势头强劲。前期积累的大量储能项目和合同订单逐步落地,助力公司在北美、欧洲、澳洲等主要储能市场取得多点突破,海外储能业务的先发优势领先行业。储能业务的迅猛增长,有力支撑了公司全年的盈利,构建起以“先进制造、全球渠道、光储协同”为核心的立体竞争优势。
2024年,在全行业盈利困难的情形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1.65亿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到22.47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2.26 亿元。其中,在全球市场销售的光伏组件总量达到 31.1 GW,交付规模继
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作为公司第二主业的储能业务出货量达到 6.5GWh,同比增长超500%。预计到2025年,公司大型储能业务的出货规模将进一步增至11-13GWh,维持高速增长态势。(根据最新的指引,全年预计在 7.0 至 9.0 吉瓦时之间。由于关税2025年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对储能系统出货量预期进行了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推进的主要工作如下:
1、发挥无国界的战略视野和深度本土化的运营智慧公司已率先走出传统的国际化认知,重新定义全球化运营,从渠道纵深到文化共振,再到全球孵化共赢。公司拥有国际化团队超3300人,以12种语言提供定制化服务,先后在全球8个国家与地区实现产能部署,将全球标准和区域配套转化为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携手法国电力 EDF、高盛、黑石集团、哥本哈根基础设施基金等全球光伏储能投资人和客户,IFC、瑞银、巴克莱等国际金融机构,打造全球孵化、本地部署、共同创造价值的利益循环。
公司海外客户覆盖全球超160个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国际化渠道能力和全球品牌美誉度等优势,在全球范围内挖掘高毛利订单,2024年公司北美市场出货排名位居全球前二,北美市场出货量较上年同期增加93%,其中工商业和大规模电站渠道优势较为明显,市占率同比提升88%、56%。欧洲市场整体表现平稳,依然维持在海外出货区域前三,东南亚市场在报告期内表现不俗,出货量同比增长83%,工商业渠道销售规模增加尤为突出,同比上涨147%。
在拉美及其他新兴市场,公司同样以利润优先,积极调整销售策略,在稳定市场份额的基础上,重点拓展高价值订单,以满足盈利需求。在户用渠道方面,拉美市场销售市占率增长46%,日韩市场增长56%。在中国市场,公司于报告期内增设了多个销售网点,推动户用渠道销售市占率增长170%。公司凭借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屡获国际市场殊荣:2017-2023年连续7年被彭博新能源财经评为光伏组
件第一梯队供应商;2024年公司所属集团摘得2024年全球最值得信赖公司排行
榜能源和公用事业领域桂冠,同时被 Kiwa PVEL 评为 2024 全球最佳表现组件供应商。
2、储能业务实现井喷式增长,打造盈利新引擎
报告期内,公司储能业务实现销售 6.5GWh,同比增长超 500%。公司旗下储能子公司 e-STORAGE 新签多个大型储能系统合同。北美市场,与 Strata CleanEnergy 旗下 White Tank Energy Storage 签订电池储能系统供应协议及长期服
务协议(LTSA),为该公司位于美国亚利桑那州的 100 兆瓦/576 兆瓦时(直流)“White Tank”储能项目提供电池储能系统(BESS)及为期 20 年的长期运维服务。澳洲市场,与哥本哈根基础设施基金通过其旗舰基金 CopenhagenInfrastructure V 签订了合同,为南澳大利亚的萨默菲尔德项目(Summerfield)提供240兆瓦/960兆瓦时储能系统。该项目预计于2025年开工建设,建成后将成为南澳规模最大的储能项目之一。欧洲市场,与哥本哈根基础设施合作伙伴公司通过其旗舰基金 CIP Infrastructure Fund 签订了合同,将分别应用于 1吉瓦时(直流)的科本 2 (Coalburn 2) 项目,位于南拉纳克郡;以及 1吉瓦时(直流)的德维拉(Devilla)项目,位于爱丁堡以北的法夫。
公司在国际市场荣膺彭博新能源财经 2024 年全球第一梯队储能厂商,S&PGlobal 全球前十储能系统集成商。国内市场,公司在报告期内助力甘肃最大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2GWh)建设运营。在工商业储能领域,为爱普生无锡公司提供的全液冷储能系统已并网运行,并助力苏州公共机构首个建筑光储充一体化项目成功引入储能设施。此外,阿特斯盐城大丰 200MW 储能电站参与了国网江苏省电力组织的新型储能集中调用,累计总充电量达到 5.8GWh,总放电量 5.7GWh。
在解决风光电力的“消纳”问题的同时,也为电网提供了调峰填谷的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的自研储能系统SolBank3.0产品获得知名机构德国莱茵TüV颁发的 UL 9540A 确认函,证明其自主研发的 104 串电池包及电池簇成功通过了业内最严苛的 UL9540A 标准测试。阿特斯储能旗下多款产品此前已成功通过 UL
9540A 测试,本次 SolBank3.0 产品亦同时满足美国及加拿大等北美市场的准入要求。SolBank3.0 大型储能系统是一种 20 尺标准储能集装箱,其功率和能量达到行业领先的 2.5MW/5MWh,包括陆运、铁路和海运。在安全性方面,SolBank3.0采用高性能磷酸铁锂电芯,结合 Cell to Pack 技术、防爆阀、隔热材料、阻燃电线等多重安全措施,确保用电安全无忧。同时,产品配备了智能云端电池管理系统,已完成和国际主流品牌集成式、组串式 PCS 的联调认证,并配备主动均衡技术,减少电池“木桶效应”,实现了簇级管理和单簇自动投切技术,将产品可利用率提升至 98%,单次循环可提高约 1%吞吐电量。SolBank3.0 已具备全球市场准入资格,技术成熟,验证完备,已全面进入量产阶段。同时,公司自研的100kW/247kWh 工商业储能系统 KuBank 正式发布,并已完成中国及海外市场(北美、拉美、欧洲、澳洲)准入认证,国内、海外订单已在持续交付。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旗下阿特斯储能科技(e-STORAGE)拥有约 79 GWh 的潜在储能系统订单储备,已签署合同的在手订单金额32亿美元,其中包括长期服务合同,为本公司已交付的项目提供服务。秉承着公司全球化基因,储能业务拓展同样立足国际化经营理念,公司海外储能业务的销售总部在加拿大,同时在苏州设有储能研发中心,在美国、加拿大、英国、巴西、澳大利亚、日本和印度等设有储能销售和售后机构,具有在全球所有市场提供 EPC 和长期维护服务的能力。
户用储能方面,公司已在北美,欧洲,日本等主要户用储能活跃区域布局经销网络,同步配合电力电子等新业务领域辅助,积极拓宽应用边界、创造价值多元化,着手打造第三个、甚至更多个利润来源点。
公司已经成功向北美、欧洲和亚太地区市场交付了超过 10GWh 的储能解决方案。随着全球对先进能源解决方案需求的不断增长,公司正在扩大生产规模,以满足客户和合作伙伴的需求。
3、持续加强科技创新,注入产品原动力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85664.73万元(扩展口径为195034.85万元),同比增长21.67%(扩展口径对应23.16%)。公司累计申请专利4890项,公司维持有效的主要专利共2300项,其中境内专利2235项(包括发明专利376项)和境外专利65项(包括发明专利16项)。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投身于行业标准制定工作,研发团队主导制定了工信部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关于晶体硅光伏组件破损修复规范,以及光伏组件及材料的综合老化测试程序,为行业及国际标准树立了标杆。在光伏测试领域,阿特斯光伏测试中心在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NIM)举办的严格能力验证活动中,凭借卓越表现荣获 NIM“满意”结论证书。
公司始终坚持科研与实际应用相结合,拥有国家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光伏组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阿特斯光伏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
等多个国家及省市级创新平台,并与国内外高校、研究院所就行业关键技术、应用难题等持续开展合作研究,标志着公司在科研创新上的深厚实力。报告期内,公司荣膺“2024金豹奖–技术卓越奖”、江苏省光伏科学技术奖等多项荣誉。
报告期内,公司形成了完整的晶体研发体系,高单产保证了更低的非硅制造成本。报告期内,切片研发部门完成了多拼棒切割技术这一难题的攻克(48拼棒);通过细线叠加薄片技术,以碳钢28线叠加100微米薄片,极致提升每公斤出片数。电池量产方面,产品效率和良率随产能爬坡持续提升,得益于扩散方阻提升,碱抛塔基适配,poly 层优化,ALD 钝化提升,图形设计改进,印刷线条收窄等技术,目前,TOPCon 电池量产效率已提升至 26.5%,良率超 98.3%;研发最高效率已达 27.45%,组件功率最高可达 740W 。通过优化生产节拍,降银浆单耗、优化栅线及网版设计等改善措施显著降低成本。同时,逐步引入边缘钝化、PolyFinger 工艺及新型网版等技术,进一步提升 TOPCon 电池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
组件量产方面,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产线自动化、智能化升级,优化线体设计与设备状态,提前达成“10人线”目标;同时,优化层压工艺以提升产量,达到业内领先水平。改进边框材料性能及优化结构设计降低成本。持续为海外产线开发订制自动化设备,大幅节省人力成本。
公司技术储备方面,HJT 电池中试平均效率 27.1%(研发效率超过了 27.4%),电池良率 99%。公司同时正在研发低成本、高可靠、高发电的 BC 电池与组件,并已完成了技术的初步开发工作。此外,钙钛矿与 HJT 两端叠层电池小面积效率达到32%,正在进行商业化尺寸面积两端叠层电池以及四端叠层组件的开发。
4、全方位建设数字化运营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在报告期内通过数字化转型成功实现了降本增效、业务优化和持续稳健运营。
技术方面,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成功上线了多个核心系统,包括 SAP、MES、WMS、SRM 等,支持新基地建设和高效运营。其中,IT 核心系统全球基础设施服务及技术支持和算力存储标准化取得进展,更进一步完善业务系统变更发布机制。
ERP 系统通过发货计划平台优化,快速创建贸易路径相关公司间相关单据,极大提升了业务的效率,减轻了人工的作业量。同时,搭建组件 IOT 数采平台,自动获取和实时采集各种设备及传感器数据;内部研发和上线切片 MES,自助开发切片 MES,降低资本性支出。此外,公司积极推动 AI 技术应用,优化业务流程,随着多种支持多模态、多模型的 AI 智能体在生产端、办公端多场景的使用投产使用,大幅提升了企业办公效率,降低设备故障率。
数据安全方面,公司通过多层安全措施保护企业数据,防止数据泄露和未经授权的访问。提高了系统的稳定性,显著降低了运维成本及风险。
能源管理方面,为实现数字化能源管理,对能耗数据进行密切追踪和深度分析,阿特斯在主要用能基地引入了能源管理平台。该平台全面集成了电力、燃气、水、蒸汽等多种能源数据,实时监控并预警能源状态,通过数据驱动和智能分析,实现了对能源系统的精准和高效管控。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筑牢公司创新根基人才是公司发展的重要资源。公司拥有具备国际化业务管理能力的管理团队、高素质的研发团队以及成熟的供应链、销售团队等人才队伍,为公司的国际化业务拓展、技术革新和稳定经营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截至2024年12月31日,研发人员1224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7.75%。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拥有10年以上光伏行业技术研发经验,其中多名核心骨干担任 IEC 相关职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子课题负责人等。
公司注重人才激励。公司制定了《项目激励管理制度》,通过在研发项目中设置激励方案并将激励与项目收益、新产品开发等挂钩、奖励技术创新项目、表
彰专利申请者等方式,激发项目人员积极性,促进技术革新,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并通过设置销售奖金、留任奖金等,提升员工获得感、保持核心团队稳定。此外,公司还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为员工提供管理与技术双重晋升路径,确保个人才能得到充分利用,实现公司战略目标与员工个人职业发展的互利共赢。
6、规范公司治理,做好市值维护
1)完善公司治理,传递监管动态
公司持续完善治理结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明确“关键少数”及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规范权力运行。2024年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6次、监事会5次,审议了年度报告、分红回购等重要议案。公司积极落实监管新规,实时整理重大政策并传递给董监高,组织参加合规培训,提升治理水平和合规意识。
2)坚持高质量信息披露公司坚持高质量信息披露,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全年发布临时公告85份、定期报告4份。公司创新信息披露形式,采用图文、视频等多种方式,帮助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通过上证 e互动平台及时回复投资者提问,确保信息透明。
3)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投资者回报
公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通过业绩说明会、路演、投资者调研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交流,全年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参加集体业绩说明会3次,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300余次(覆盖机构投资人近2000家)。公司积极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股东大会对重大事项表决时实行单独计票和网络投票,确保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话语权。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了《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了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同时在报告期内实施了两轮5-10亿股份回购计划,增强投资者信心。
7、中美关税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司的应对近期,中美贸易战的不断升级,美国政府宣布对自中国进口的一系列产品加征所谓“对等关税”,此举在原有“双反”(反倾销和反补贴)、“201条款”以及“301条款”等多项贸易限制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加码,形成了对中国产业链相关产品更为严苛的贸易壁垒。公司面对国际地缘政治不确定性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正在积极研究应对策略,以智慧与韧性探寻新航道,主要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目前短暂的90天时间窗口,利用好东南亚及其他现有供应链的原有产能航道;
(2)加快推进部分制造及采购环节向关税成本相对较低的地区转移,优化全球产能布局;
(3)发挥美国本土组件、电池以及储能产能的先发和规模等优势,保障并
加快位于美国本土的工厂稳定生产,持续为客户提供本地化交付;
(4)积极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协商,合理分摊关税成本,确保供应链稳定;
(5)为后续可能的中美谈判及关税回到相对合理的区间做好准备;并通过
多种渠道,希望能够争取特定产品的关税豁免或减免。
二、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公司管理方面,董事会主要审议了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议案;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及半年度评估报告;年度关联交易
额度、担保额度、授信额度等相关年度额度议案;对外投资等。在资本运作方面,董事会本年度审议了股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授予等相关议案;两轮股份回购议案;利润分配方案等。会议的召开、召集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3次股东大会,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所有股东大会,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议案;年度关联交易额
度、担保额度、授信额度等相关年度额度议案以及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利润分配议案等。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一)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定期
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督促和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对公司相关部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督促并就审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保证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和准确。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价,并对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了建议。2024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
(二)战略委员会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主要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度,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主要审议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标准,股权激励计划、考核标准及激励名单,股权激励授予事宜。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充分表达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详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情况
结合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341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3688217324股,扣
除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79014600股后参与分配股数共36092027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7135626.45元(含税)。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66202421.4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903338047.92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0.20%。如在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现金分红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公司均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批准程序,并按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实施。
2025年,董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审慎、高效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在
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积极识别、评估和应对地缘政治等风险,领导经营层全力以赴完成经营目标,进一步将公司打造成一个股东信任、客户信赖、员工认同、社会认可的上市公司,以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回报社会。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制度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与股东权益,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对公司2024年度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根据2024年度的监督情况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8日附件: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以及制度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召开程序和决议执行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利益与股东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监事会,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所有监事会会议,
会议主要审议了关联交易、担保额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年度财务报
告、利润分配、募集资金相关事宜、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监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会议的召开、召集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2024年度,为了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公司监事会着重从以下几个方
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相应地检查与监督。
2、监督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把检查、监督公司财务作为工作重点。一是要求公司财务部门定期提供财务报告和相关财务资料,及时掌握公司财务活动状况;二是督促公司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三是实施财务检查,不定期对公司财务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本公司特点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以促进公司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体系完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能够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持续的关注,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因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进行的行为,履行了法定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4、内部控制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了监督。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在任期内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能,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依法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8日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附件: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24年度利润表数据如下(百万元人民币):
利润表2024年度2023年度差异差异率
一、营业总收入46165.0151309.56-5144.55-10.03%
二、营业总成本42946.2847470.15-4523.87-9.53%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2483.303443.73-960.43-27.89%号填列)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579.733192.68-612.95-19.20%“-”号填列)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2234.612887.01-652.40-22.60%号填列)
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2247.352903.37-656.02-22.60%填列)
营业收入461.65亿元,较2023年513.10亿元下降10.03%,营业总成本429.46亿元,较2023年474.70亿元下降9.53%;营业利润较2023年下降27.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3年下降22.60%,主要原因系受光伏行业大环境影响,公司光伏组件、系统产品销售单价下降,同时关税及单位运费成本上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增加,经营业绩下降。
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数据如下(百万元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差异差异率
流动资产36417.9738982.88-2564.91-6.58%
非流动资产28940.7526792.492148.268.02%
资产总计65358.7365775.37-416.64-0.63%
流动负债31875.5137089.72-5214.21-14.06%
非流动负债10606.467205.883400.5847.19%
负债合计42481.9744295.59-1813.62-4.09%
股东权益合计22876.7621479.771396.996.50%负债和股东权益
65358.7365775.37-416.64-0.63%
总计
下降2.34个
资产负债率65.00%67.34%
百分点货币资金:减少73亿元,主要系公司长期资产购建支出79亿元,购买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20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入24亿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19亿元,主要系公司购买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
应收票据:减少7亿元,主要系使用票据结算的销售额下降;
应收账款:增加36亿元,主要系大型储能业务收入增长、对应应收账款增长;
存货:减少6亿元,主要系原材料及生产成本下降;
合同资产:增加11亿元,主要系储能业务相关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增加;
长期待摊费用:增加11亿元,主要系新租入厂房的改良支出;
短期借款:增加11亿元,主要系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增加;
应付票据:减少16亿元,主要系票据结算量减少;
合同负债:减少26亿元,主要系储能业务相关预收款减少;
其他应付款:减少25亿元,主要系固定资产采购相关的应付款减少;
长期借款:增加29亿元,主要系固定资产相关的长期借款增加;
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3亿元,主要系项目股权回购款增加。
2024年度现金流量表数据如下(百万元人民币):
现金流量表2024年度2023年度差异差异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30.248234.58-5804.34-70.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88.51-8710.83-1277.68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37.907194.35-3656.45-50.8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
-4048.566726.43-10774.99-160.19%额(注)
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包括汇率变动的影响。
经营活动:主要系本期光伏组件、系统产品价格下降,主营业务现金流入减少;
投资活动:主要系本期公司购买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支出增加;
筹资活动:主要系本期公司分配股利、回购股票支付的现金增加。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议案五: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14978号《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347852631.51元。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47350176.4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分配利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341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3688217324股,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79014600股后参与分配股数共36092027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37135626.45元(含税)。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
的股份回购金额566202421.4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903338047.92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0.20%。
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790146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高级管理人员津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议案七:
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8日议案八: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及子公司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计划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20亿美元,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新的授权额度生效之日起,原股东大会已批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额度将自动失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