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KPMG Huazhen LLP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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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503200号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斯”)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就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阿特斯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对专项报告的责任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
编制专项报告是阿特斯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保证专项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1页,共3页
KPMG Huazhen LLP 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中国合伙制会计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 (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organis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对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503200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工作涉及实施有关程序,以获取与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阿特斯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相关的鉴证证据。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报导致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专项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意见我们认为,阿特斯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上证发[2023]19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阿特斯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第2页,共3页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0号),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541058824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0575.29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扣除发行费用共计
27792.86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募集资金净额为
572782.43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6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
字第2300801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7月8日全额行使,对应新增发行股数81158500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622217324股,公司总股本由3607058824股增加至3688217324股。获授权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已于2023年7月10日将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合计90085.94万元划付给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7月
11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300833号《验资报告》。
综上,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22217324 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90661.2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815.7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62845.46万元。
第1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616440.3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2315.3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金额募集资金总额
690661.23
减:直接扣除的承销保荐费用金额
16981.13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673680.10
减:其他发行费用
9446.87
募集资金净额注1
664233.22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27442.19
减:置换前期投入金额
252557.81
减:2023年度募集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20000.00
减:2023年度募集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78850.00
减:2024年度募集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77449.95
减:2024年度募集账户用于股票回购注2
56635.06
减:2024年度募集账户用于扬州硅片新项目
3170.26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187.4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注3
52315.37
第2页注1: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64233.22万元与原募集资金净额662845.46万元
的差额为1387.76万元,系该部分发行费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注2:2024年度募集账户用于股票回购的金额60000.00万元,为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至证券交易账户金额,公司股票回购实际使用金额为56635.06万元。
注3: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三方监管协议初始存放金额2024年12备注签订时间月31日余额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46897922154030/05/2023300000.00-已销户
州科技城支行
第3页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
325605000013
苏自贸实验区苏州片区支30/05/2023283594.161586.38001141003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
811200101270
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30/05/2023-0735544已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512903507110
30/05/2023-
661已销户州干将路支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
1000004973730/05/2023-已销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370901880002
司苏州技术产业开发区支01/06/2023-
89349
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124500000009
01/06/2023-
81570已销户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05476010400
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30/05/2023-60621已销户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322501986148
01/06/2023-
司常熟辛庄支行0966888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890800788011
01/06/2023-
限公司苏州分行吴中支行00002938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512642000013
01/06/2023-已销户
熟支行81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302501880003
30/05/2023-
州新区支行24610已销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
54437922434830/05/2023-已销户
熟杨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934972230/05/2023-已销户
司苏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51291441801006/01/2024
47357.09
001州干将路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小计583594.1648943.47
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68391963371.91
合计(注)583594.1652315.37
第4页注:合计数字与各部分数字直接加总之和的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9月21日、2024年10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37449.95万元(含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后的金额为准)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第5页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40000.00万元(含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后的金额为准)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部分永久补流的募集资金已从募集资金账户全部转出。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无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4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12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
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0.1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至回购股票专用证券交易账户金额60000.00万元用于回购,公司股票回购实际使用金额为56635.06万元。
第6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90661.2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7271.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616105.27
-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募集资金调整后投资总截至期末承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本年度是否达到项目可项目,承诺投资额诺投入金额金额计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入进度定可使用状实现的预计效益行性是含部分总额(1)(2)与承诺投入(%)(4)=态日期效益否发生
变更金额的差额(2)/(1)重大变
(如(3)=(2)-(1)化有)
年产 10GW 无 1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0.00 100000.00 - 100% 29/06/2022 已达到 是 否
0
拉棒项目预计
10GW
产能
阜宁 10GW 无 30000.00 30000.00 0.00 30000.00 - 100% 01/08/2022 已达到 是 否
30000.00
硅片项目预期
10GW
产能
年产 4GW 高 无 70000.00 70000.00 0.00 70000.00 - 100% 31/03/2023 已达预 是 否
70000.00
效太阳能光伏 期 4GW电池项目产能
年产 10GW 无 65000.00 65000.00 16.13 65000.00 - 100% 30/06/2023 已达到 是 否
65000.00
高效光伏电池 10GW组件项目产能
嘉兴阿特斯光无15000.0015000.000.0015000.00-100%不适用1.异质不适用否
15000.00
伏技术有限公结电池司研究院建设片实验项目室效率达
26.6%,量产效率达
26.03%;2.实现95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7项授权发明专利;3.实现1项浙江省工业新产品,1项浙江省先进技术创新成果
用闲置募集资无120000.0120000.00120000.000.00120000.00-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0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400000.0400000.00400000.0016.13400000.00-100%————
0
小计
扬州阿特斯光无-50000.0050000.003170.263170.26(46829.74)6.00%31/05/2026不适用不适用否电材料有限公
司年产 14GW太阳能单晶硅片项目(注
4)
用超募资金永无-156299.95156299.9577449.95156299.95-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超募资金回无-60000.0060000.0056635.0656635.06(3364.94)94.3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购公司股份
超募资金投向—262845.4266299.95266299.95137255.27216105.27(50194.68)82%————
6
小计
合计—662845.4666299.95666299.95137271.40616105.27(50194.68)—————
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由于宏观经济及行业供需不平衡等因素,用超募资金建设扬州阿特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4GW 太阳能单晶硅项目建设进度受到影响,公司后续将考虑进行适时延期或变更。
注5: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合计数266299.95万元大于超募资金总额262845.46万元,主要系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