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75证券简称:萤石网络公告编号:2025-029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8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启智东街 188号 B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24
普通股股东人数12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63608612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63608612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80.7728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80.772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海青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曹静文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管金升阳、郭航标、李兴波、陈冠兰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1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比例比例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普通股63606432299.9966193660.003024340.0004
2、议案2.00名称: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2.01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普通股63479642699.797212867620.202329340.0005
议案2.02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普通股63479489699.797012882920.202529340.0005
议案2.03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普通股63479539699.797112882920.202524340.0004
议案2.04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3479692699.797312867620.202324340.0004
议案2.05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3478642699.795712967620.203929340.0005
议案2.06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3479435999.796912888290.202629340.0005
议案2.07名称: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
普通股63478489699.795412982920.204129340.0005议案2.08名称: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普通股63480070899.797912829800.201724340.0004
议案2.09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普通股63479729499.797412858940.202229340.0005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以上通过。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张帆影、李明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