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晶升股份(688478.SH)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指出,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8月28日先后两次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对2025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报表科目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公司2025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辉、时任财务负责人吴春生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李辉及吴春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