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举行,本次会议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本次专门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出席独立董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李小敏召集和主持,全体独立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自公司筹划并首次公告本次交易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推进本次交易工作。但鉴于市场整体环境等情况较本次交易筹划初期发生了一定变化,为维护多方利益,经公司审慎考虑并与交易相关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公司本次终止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终止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小敏、谭昆仑、何亮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