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
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方式购买北京为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准智能”或“标的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为准智能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及备
考审阅机构;
4、聘请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5、由于标的公司存在境外子公司,公司聘请 L.A. Commercial Attorney a
Professional Law Corporation.美国律师,出具关于标的公司的美国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
上述第三方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规定。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1(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之盖章页)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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