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79证券简称:友车科技公告编号:2025-030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56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7%。本次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48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7.9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3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2633.88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4093.5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8540.3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
61357229_A02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2023年5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序号项目名称(万元)(万元)
1车企营销系统升级项目36160.0436160.04
2车主服务平台升级项目12836.4412836.44
3数据分析平台建设项目7314.397314.39
合计56310.8756310.87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5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52229.48万元的比例为29.87%,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
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
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
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156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