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0证券简称:赛恩斯公告编号:2025-031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以现场、线上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9日已通知全体监事。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晗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
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均按照公司的承诺情况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