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0证券简称:赛恩斯公告编号:2026-027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
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人(含税)。
(二)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及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则按其实际所在岗位的薪资标准执行,均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及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三、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或津贴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津贴方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执行。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作为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蒋国民作为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两名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蒋国民、邱江传、刘永丰作为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