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4证券简称:南芯科技公告编号:2025-074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3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 565弄 54号 D幢 1201南芯科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14
普通股股东人数1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8036216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8036216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2.5433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2.5433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425702911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数为1752889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阮晨杰先生和副董事长卞坚坚先生不能主持,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刘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梁映珍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17895480199.219713784150.7642289500.0161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普通股17897845099.232813747180.762189980.0051
2.02议案名称: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
(%)(%票数)(%)
普通股17897845099.232813747180.762189980.0051
2.03议案名称: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
(%)(%票数)(%)
普通股17899780299.243513553660.751489980.0051
2.04议案名称: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
(%)(%票数)(%)
普通股17897845099.232813747180.762189980.0051
2.05议案名称: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
(%)(%票数)(%)普通股17897775099.232413754180.762589980.0051
2.06议案名称: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17897785099.232413753180.762589980.0051
2.07议案名称: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17897785099.232413753180.762589980.0051
2.08议案名称: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
(%)(%票数)(%)
普通股17899840299.243813547660.751189980.0051
2.09议案名称:修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
(%)(%票数)(%)普通股17899840299.243813547660.751189980.0051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倩倩、李贝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